中新網(wǎng)北京7月16日電:16日,,《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和《關于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正式發(fā)布,,中國公車改革全面推開。 公車改革事實上已經(jīng)進行了若干年,,中央三令五申于公車之于官員級別的標準,,有地方嘗試按級別分門別類的車貼,,又有地方關注于公車安裝GPS,將一個看似簡單的車改問題復雜化,。但以實際車改的效果來看,,至少某些地方越改越闊,越改越豪華,,令公眾對于車改失去信心,。 一個至關重要的關鍵是,公車改革,,能否截斷公車福利,?一頓飯,一頭牛,,腚底下坐著一棟樓,,如此民諺,已不足以恰當描述公車之豪奢,。以最近的內蒙古公車“拍馬”事件來說,,其中就有百姓不可相像的豪華公車。而真正回到各地的土豪衙門縣太爺們的豪華公車,,顯然至少有無數(shù)超越“拍馬”公車者,。那么,腚底下坐著一棟樓,,又是一種怎樣的公車福利,?如果再加上公車福利附加的車耗維修等截留之灰色收入,一個擁有公車的官員,,附著在公車上的全部收入又有多少,? 其二,,公車改革,,會不會留下法外的尾巴?已經(jīng)發(fā)生的豪華公車,、違規(guī)公車現(xiàn)象當中,,就有“借車”說,“贊助”說,。無論是哪一種“借用”或者“贊助”行為,,都是一種典型的權力尋租,那么,,這樣一種處于灰色地帶的法外車改尾巴,,又將以怎樣的法律形式、法規(guī)形式加以懲處,?即拿車貼或者交通補貼,,又開權力尋租的“公”車,,作為官員與尋租者來說豈不是愿打愿挨的好事? 其三,,保留的執(zhí)法應急公車,,會否成為官員的“公交車”?以公車的形成歷史來看,,先有官車,,后有應急車。那么,,當某一個級別的官員按照車改政策而放棄專車之后,,所在單位的執(zhí)法車也好,應急車也好,,會不會成為其“私家車”,?以目前某些執(zhí)法單位執(zhí)法用車輛管理來看,其本身就存在著執(zhí)法公車私用嚴重的現(xiàn)象,。那么,,當車改之后,這一部分保留的執(zhí)法執(zhí)勤,、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yè)技術用車和按規(guī)定配備的其他車輛,,會不會成為大家的唐僧肉,,所有官員公務人員的“公交車”? 其四,,車貼固化,,有無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務員長工資,,要有必要的增資法律程序,。報道中證實,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為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那么,,這樣的標準又是怎么來的,?公車改革的方向是,將“車貼”或者交通補貼以福利的形式加以固化,,而固化的福利就一定是納稅人的新的負擔,。當這種普遍的福利被所有全體公務人員享有之后,又是一個怎樣的天文數(shù)字,?因此,,關于“車貼”或者交通補貼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市場狀態(tài)之下的實際支出金額與“賺到”的額外補貼數(shù)之差額,就一定要有其法定程序及嚴格的市場調查基礎,。 而公眾最擔憂的是,,公務人員即領公務交通補貼,又報銷所有實際的長短途出租車等交通費用,,則又將是一個車改“杯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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