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盡快制定出臺考試法,,統(tǒng)一規(guī)范相關懲罰辦法,,采取“作弊入刑”等方式來提高考試違法的成本,?!?/p> 媒體曝光河南杞縣替考事件后,,當地隨即采取行動,,兩名被替考學生的家長,、涉事監(jiān)考老師和主考等人已被公安機關控制并接受調查,。另據河南省招辦通報,,已查實普通高考替考127人,。 高考替考時有耳聞,但相關報道仍讓人觸目驚心,。高考是一個系統(tǒng)性運作機制,,涉及諸多監(jiān)督環(huán)節(jié),一個人成功進入考場代人完成考試,,肯定不是“一個人在戰(zhàn)斗”,。替考也不可能是“屌絲的游戲”,一旦揪出替考者,,其背后往往有相應“金主”(家長),、組織者、監(jiān)考人員以及掌握相關權力的官員在為其撐腰,。 遏制高考替考現(xiàn)象,,必須打破上述利益共同體,使其無法勾結成為一條黑色利益鏈,。辦法之一是降低高考的重要性,。如果高考分數只是大學招生的一項指標,而不是“一考定終身”,,試圖在考試中做手腳的人,,就會相應減少。不過顯然,,這在短期內很難實現(xiàn),,所謂“遠水解不了近渴”,。另一個辦法是借助技術手段,把好考試驗證關口,??墒俏覀兛吹剑娇h的高考考場都已經采用了指紋驗證,,不可謂不嚴格,,卻因內部失守,高科技淪為虛設,。 可見,,要遏制替考現(xiàn)象,最直接有效的辦法就是提高違法成本,,讓相關人員不敢以身試法,。 對替考等考試違規(guī)行為,目前存在“無法可依”,、處罰過輕等弊端,。按照相關辦法,找人替考,,考生面臨的處罰是取消本次考試所有科目成績,,最多停考3年,;替考者如果是在校大學生,,給予開除學籍處分。至于對中介人員,、監(jiān)考人員或充當替考者“保護傘”的官員,,要么沒有明文規(guī)定,要么是參照相關法規(guī)或黨紀進行處理,。這不僅讓相關人員心懷僥幸,,也沒有充分發(fā)揮法律的震懾作用。 因此,,有必要盡快制定出臺考試法,,統(tǒng)一規(guī)范相關懲罰辦法,采取“作弊入刑”等方式來提高考試違法的成本,。試想,,若是有法律規(guī)定,找人替考將永久取消高考權利,,考生及其家長恐怕再也不敢視替考如兒戲,。如果替考者將被開除學籍,再處以若干年有期徒刑,,想必他不會再為賺錢而冒那么大的風險,。還有,,一旦監(jiān)考人員、官員參與作弊行為,,不僅被開除公職,,還將面臨牢獄之災,這些人還敢鋌而走險嗎,?這表明,,只要形成足夠震懾力,相關人員自然難以“擰成一股繩”,。 杞縣替考事件中,,有涉案人員稱,自己做替考業(yè)務3年,,“一點事都沒有”,。正是考試法規(guī)、制度的缺失,,給了相關參與人員破壞考試規(guī)則,、牟取不當利益的空間和底氣。因此,,遏制高考替考現(xiàn)象,必須加快考試立法,,從提高考試違法成本入手,。 本報特約評論員 顧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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