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生被拒入場自殺?造謠者須承擔法律責任
zs-bk.com?2012-06-12 16:07? 柏文學?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筆者認為,,新浪微博加“V”認證用戶“批評家王小箭”,發(fā)此不實消息的行為是故意造謠的行為,,不可諒解,。一是因為南平市并沒有育德中學,“批評家王小箭”故意制造出了一個無中生有的中學,,二是“批評家王小箭”的微博配圖,,是2011年湖南省隆回縣第二中學一個考生跳樓的新聞圖,故意舊圖新用張冠李戴,。 信謠者無錯,,至少沒有故意過錯,至多是一個認識能力,、判斷能力的問題,;信謠者是受害者。傳謠者無罪,,至多有“二傳手”之錯,;傳謠者如果是信謠者,那么就是受害者兼過失加害者,;傳謠者如果是不信謠者,,那么就是助紂為虐者。造謠者有“罪”,“罪”當該罰,,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造謠者是擾亂社會視聽者,,破壞他人的安寧,。 網絡造謠者,“罪過”大于街頭巷尾造謠者,。很顯然,,在街頭巷尾散布謠言,面對的只是一小群人,,謠言繼續(xù)傳播的速度,,依賴于先行受害者的腳步移動,或者通訊工具的使用,。而在網絡上散布謠言,,理論上面對的是全世界數十億人,至少先面對的是整個網絡社區(qū),,傳播速度則是光電速度,。網絡造謠者之危害,不可等閑視之,。 所以網民在虛擬世界發(fā)話,,應當比現(xiàn)實世界更加謹慎。因為虛擬世界的空間輻射極其廣大,,而現(xiàn)實世界的空間輻射卻相對局限,。不能以為屏幕上大家互相看不見,說話就可以不負責任,,信口開河,。在網絡世界,和在現(xiàn)實世界一樣,,要有自覺,、自律、自為的公民精神,、負責態(tài)度,、擔當胸懷?!芭u家王小箭”應當被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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