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票記錄,真的無法“核查”嗎,?
zs-bk.com?2011-10-21 11:32? 陳鳳庚?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車票和其它錢物一樣,被盜或丟失是難免的,。在出站口檢票時,,才發(fā)現(xiàn)車票不見的周先生,要求檢票員“幫助檢索購票記錄”,,卻無人理睬,,要求補票。我們不禁要問:購票記錄,,到底能不能核查,? 廈門火車站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我們目前的系統(tǒng)還沒辦法通過身份檢票進行操作”,。其實,,旅客并不要求你們進行多復雜的“操作”,只要核查一下購票記錄就行了,。 動車實名購票制度自今年6月1日開始實施,所謂“實名”,,就是“一張有效身份證件同一乘車日期只能購買一張同一車次實名制車票”。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任何人的身份信息究竟有無購買車票,,是一目了然的。否則,,實名制豈不形同虛設,?如果無法核查,那么“黃?!痹谑及l(fā)站多次“補票”,,不同樣能如愿以償嗎,? 同樣是實名制,民航可以出示購票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即可進場登機,。同樣是掛失,,銀行可以在銀行卡丟失后,根據(jù)系統(tǒng)記錄花工本費補卡,,憑什么實名制火車票丟了就是真沒了,,要乘客全額重新購票呢?非但如此,,還要加收手續(xù)費,。難怪周先生“感到權益沒保障,實在很心寒”,。 曾有律師指出,,乘客和火車站之間是一個合同關系。實名制購買后,,合同即生效,。按照合同法的規(guī)定,即便是車票丟失了,,但是雙方合同關系的實質并沒有解除,。那么合同雙方就應該履行合同所規(guī)定的內(nèi)容,。也就是說,,即便是乘客將車票丟失了,鐵路部門也應該按照實名制購票記錄,,履行自己運送旅客的責任,。丟失車票的周先生如果不補票,難道要將其返回原來的車站,? 服務好壞,,源于細節(jié)。據(jù)說實名制火車票掛失辦理流程“正在研制”,?!俺晒蟆背丝瓦z失實名制火車票的,有望通過正常掛失的辦法補回,。這樣的服務,,與乘客的要求顯然慢了半拍。掛失流程,,并非什么高新技術,,銀行已實施了若干年,鐵路部門還在“研究開發(fā)中”,,怎不讓人望眼欲穿,。鐵路部門只有把服務做細做好,,才能順利推進“實名購票”改革,從而贏得乘客的信任和贊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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