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事情的發(fā)生,,往往喜憂交替,比如最近廣受關注的工資翻番計劃,。先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楊志明透露,,我國將努力實現(xiàn)職工工資每年增長15%,在“十二五”期間力爭工資翻番,?!肮べY五年翻番”,大家自然喜不自勝,。
可隨后人社部新聞發(fā)言人尹成基又表示,,“我國已經(jīng)形成了以市場為基礎的工資決定機制”,且是決定工資水平及工資增長狀況的一條根本原則,。這種“調薪主要靠市場”的說法,,立時又讓人心生疑慮。
工資是否全賴市場機制決定,,一直莫衷一是,。新古典經(jīng)濟學派認為市場性因素對工資起決定作用,而制度學派則認為還應包括各種制度性因素,。所以,,即便“我國已經(jīng)形成了以市場為基礎的工資決定機制”,也未必就意味著僅靠“市場”就能實現(xiàn)“工資倍增”,,更不意味著行政力量可以“袖手旁觀”,。僅以最低工資標準而論,即便政府制定了這個“指導價”,,很多企業(yè)還在打“擦邊球”,,有的發(fā)放“地板工資”——將最低工資直接作為員工的基本工資,有的將職工變成“勞務派遣工”等等,,遑論全憑“市場”做主,。果真全憑“市場”做主,最低工資標準說不定會成為“天花板工資”呢,,而“工資五年翻番”的愿景也就有點“畫餅充饑”的味道了,。
日本也曾在上世紀60年代推行“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不到7年時間,人均國民收入就翻了一番,。日本當時的“收入倍增”就沒有完全甩給“市場機制”,,而是各政府部門綜合發(fā)力,打出了一套漂亮的包括最低工資制,、推行社會保障,、推動中小企業(yè)發(fā)展、削減個人收入調節(jié)稅和企業(yè)稅等在內的政策組合拳,。其間的種種政府干預,,雖然不那么“市場”,卻提前實現(xiàn)了收入倍增計劃,。
將工資倍增的希望寄望于市場調節(jié),,無異于“與虎謀皮”。要想實現(xiàn)“工資五年翻番”,,于目前的國情而論,,一系列“對癥下藥”的政府調控舉措不可或缺,。比如至少可以在減稅讓利和工資集體協(xié)商制度方面有所作為,。
社會財富總歸是在政府、企業(yè),、居民三者之間轉移,,此消彼長。如果政府征收的稅費過多,,無疑就會擠壓企業(yè)和居民的收入,。
稅負之重,之于企業(yè),,正如中歐國際工商學院經(jīng)濟學教授許小年所稱,,中國企業(yè)稅負太高,17%的增值稅,,再加上25%的所得稅,,即使不是全球最高的,也是最高的之一,;之于居民,,突出表現(xiàn)就是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碎步前進”,生怕步子大了跌跤,。
以流轉稅為主的不科學的稅制結構,、路橋費推高的物流成本、個稅的“逆調節(jié)”……都成為擠壓企業(yè)利潤,、阻礙工資增長的“攔路虎”,。這恰恰需要政府減稅讓利,,勻出一些財富。企業(yè)稅負減輕,,有了利潤空間,,才可能與職工分享利潤,工資倍增也才有希望,。
當然,,企業(yè)未必會主動與職工分享利潤。碎片化狀態(tài)的職工勢單力薄,,根本沒有與資方進行工資談判和博弈的能力,;工會經(jīng)濟上依附于資方,沒有“叫板”的底氣,。工資老板說了算,,還“倍增”個啥?這個時候,,政府就應該挺身而出,,通過制度設計和政策調整,比如完善集體合同制度和工資集體協(xié)商制度,,推動工會職業(yè)化以助其挺直腰桿,,代表工人協(xié)商漲工資等,增強工人的博弈能力,。否則,,全聽“市場”說話,老板永遠沒有加薪的動力和壓力,,工資十年也翻不了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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