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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不宜建有償“失物招領網”
www.fjnet.cn?2010-12-21 16:21? 趙光瑞?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身份證50元一個,銀行卡20元一張,,“貴州失物招領網”推出另類生意引發(fā)爭議,。該網站顛覆了拾金不昧的傳統觀念,他們提出,,失主通過網站找回失物應支付給網站及拾獲者一定報酬,。不過網站開通以來,“生意”似乎做得并不順利,。(12月20日《貴州都市報》)
表面上看,,這個“貴州失物招領網”推銷的有償失物招領,是將道德物化,,實際上也是合符情理的要求,。“拾金”和開辦“貴州失物招領網”,,將失物交還給失主,,是要有一定付出的,因此歸還失物適當收取費用也應該,。但是,,個人不宜建有償“失物招領網”,。
個人建“失物招領網”,誰知道你是不是賊窩,?假如盜竊等犯罪團伙,,把盜竊的物品集中起來,然后再通過“失物招領網”來進行銷贓,,普通人又如何能夠辨別清楚,?如是那樣,豈不是對失主的二次打劫,?
就算“失物招領網”不是賊窩,,的的確確是在開展有償的社會公益活動,可是,,卻很難保證失物來源沒有問題,。假如“失物招領網”收到的是賊的贓物,豈不是給賊人銷贓提供了方便,?要求“失物招領網”完全做到物品來源清白,,恐怕存在困難。
個人建這樣的網站,,還會遇到社會的信任問題,。在失物的歸還聯絡送達過程中,網站人員取得社會和個人的信任,,也會有一定困難,。從報道看, 建“貴州失物招領網”的成二衛(wèi),,在實踐中也確實遇到過這方面的問題,。
開辦這樣的網站,具有一定社會價值,,但個人操作起來困難較大,。由于“失物”和“贓物”只有一字之差,且容易混淆,,所以必須由社會信得過的組織或單位來辦,,最起碼要有權威機構的審查、批準,、監(jiān)督,。只有這樣,才能夠保證“失物招領網”的活動規(guī)范,、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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