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他們文章中可以看出,,一些官員并非完全不懂法,,物權(quán)法、拆遷條例,、信訪條例也被他們不斷引用,,以此證明雖有強拆但并不“非法”,,也沒有侵害公民的“合法權(quán)益”。宜黃事件發(fā)展成后來的慘劇,,他們認為只是“意外”,,或者只是因為遇到了特別不順從的個體。從信中透露的信息,,可以看到一些官員的普遍思維,,以及法律和制度的缺陷。
自焚鬧出人命,,或許是意外,,但意外背后有必然。更應追問,,是什么一次次逼得民眾必須以極端方式維權(quán),。本應依法進行、平等協(xié)商的拆遷問題,,怎么成了嚴重不對等的“城下之盟”,;本應居中裁決的地方政府,何以沖到了強拆第一線,;原本是公民合法權(quán)利的信訪維權(quán),怎么變成了“非法上訪”……這些問題,,已經(jīng)超出了個案的范圍,,也不僅是一地的問題,反映的是既有法律法規(guī)的缺陷,,或者一些地方政府畸形的執(zhí)政思維和發(fā)展觀,。
官員的自我辯白,同時坦露了他們的普遍思維,,以及有法不依或者選擇性執(zhí)法的“秘密”,。同時,也讓解決拆遷難題的思路更加清晰,。暴力拆遷不斷,,個案的問責當然重要,但要根除暴力拆遷的土壤,,首先要廢除不合理的拆遷條例,,彌補法律的缺陷,推動新的拆遷法規(guī)盡快出臺,;同時,,要從根本上轉(zhuǎn)變執(zhí)政思維,讓每個官員都真正具備科學發(fā)展觀,,把人民的幸福和尊嚴,,放到比GDP更高的地位,。
讓每一個官員都真正樹立科學發(fā)展觀和依法治國的理念,需要自上而下考核機制的變革,,也需要更多的討論爭鳴,。通過討論,知其非明其謬,,才真服氣,,才不會發(fā)生下一次。因此,,這種討論,,不能少了當事官員的聲音。希望這種討論的氛圍,,能夠保持下去,,直到助推新拆遷條例盡快出臺,助推更多的“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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