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門峽市的系列反腐案持續(xù)至今已1年有余,,在這場反腐風暴中,,三門峽原副市長張君貴,、原市交通局局長單向東、原市房管局局長黃國華等8名官員,,相繼因受賄落馬。其中單向東,、原盧氏縣交通局局長揣予蘇,、原澠池縣委書記仝孟蛟,均有賣官情節(jié)。(9月24日《新京報》)
做官如果太貪婪,,最終就必定會為自己的貪婪付出同等代價,,河南三門峽被反腐風暴撂倒的一群貪官,再一次印證了這一法則,。特別是其中的幾位賣官者,,在位高權重期間,利用手中的權力,,儼然開了家“官帽專賣店”,,將本地有一點價值的“官帽”銷售一空;最后,,實在沒有“官帽”可賣了,,貪官們便將自己賣給了監(jiān)獄,換來了失去自由的鐵窗生活,。
賣官的幾位貪官倒了,,他們是罪有應得。然而,,買官的那么多官員,,受到了怎樣的處罰,我們從報道中得不到任何相關的信息,。莫非他們?nèi)源髦I來的“官帽”,,在各自的官位上春風得意?稍懂一點法律常識的人都會明白,,他們從貪官手中買“官帽”,,屬于典型的權錢交易行為,是一種非法的手段,。因此,,首先,應將他們戴在頭上的“官帽”沒收,。同時,,買“官帽”的官員,均涉嫌行賄罪,,也應根據(jù)情節(jié)的輕重,,受到法律的制裁,決不能讓他們逍遙法外,。
但事實上,,這似乎是一個法律誤區(qū)。長期以來,,各地在查處權錢交易腐敗案件時,,只注重對受賄貪官的懲治,而對那些行賄者,卻從輕發(fā)落,,甚至讓他們逃避了法律的制裁,。如此一來,給了一些人“行賄無罪”的錯覺,,從而在買官的權錢交易中有恃無恐,,也間接地助推了賣官官員的貪欲。
因此,,筆者建議,,河南省三門峽市有關部門不能止于對賣官的貪官的查處,還要給予那些買官的官員相應的法律制裁,,并將查處結(jié)果公開曝光,,以此警戒和震懾那些伺機行賄買官的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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