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河南柘城縣村民趙振晌和鄰居趙作海打架后失蹤。1年多后,,村民發(fā)現(xiàn)一具無頭尸體,,以為死者就是趙振晌。家屬報警后,,警方將趙作海帶走,,后來趙作海以故意殺人罪被判死緩,其間改判為有期徒刑29年(20年,?),。近日被害人趙振晌突然“復(fù)活”回到村里,已坐10年牢的趙作海家屬希望警方早日還趙作海清白,。(5月7日人民網(wǎng))
這真是現(xiàn)代奇案,。還活著的人被認定為被害人,沒有殺人的人被判故意殺人,,羈押服刑已達10年,。如果“被害人”趙振晌不是近日突然“復(fù)活”回到村里,“殺人犯”趙作海還不知要被冤枉多少年,!這正應(yīng)了一些網(wǎng)友的話,,在中國這個神奇的地方,什么樣的“奇跡”都可能出現(xiàn),。
沒有殺人的趙作海,,為什么要認罪? 趙作海的親屬稱,是因為遭到警方刑訊逼供:坐啤酒瓶,,喝辣椒水,,困了就在頭頂上放鞭炮。原來如此,。這樣審案,,如果不是《紅巖》中的江姐,恐怕沒有幾個人敢不“認罪”的,,在生不如死的折磨下,,警察讓怎么認,一般就會怎么認,。
不是有公檢法司法體系嗎,,“公”錯辦了案件,檢察院,、法院怎么也可以跟著錯認錯判呢,?故意殺人恐怕要有過硬證據(jù)鏈的,比如做最基本的死者DNA尸檢,可能本案都沒有做,,到底死的是誰,,至今也沒有搞清楚,居然十年前就判定趙作海犯故意殺人罪,,這是何等荒唐,。
這或是“命案必破”惹的禍。在上級“命案必破”的要求下,,有的公安局沒有破案能力,,或是不愿意做艱苦細致的工作,于是靠非正常手段,,依據(jù)不可靠證據(jù),或是干脆造假,,草草結(jié)案,。至于是不是違背了司法規(guī)定,冤枉了好人,,這些人并不太在意,。這才會頻現(xiàn),把精神病患者當(dāng)做殺人犯,、把好人判為殺人犯的荒唐事,。誰來為“命案必破”把關(guān),是個問題,。
看起來,,趙作海被冤判為殺人犯,是警察的錯,,實際上檢察院,、法院都有錯。如果檢察院對本案認真監(jiān)督,,法院認真審案,,總會有破綻出現(xiàn),趙作海也不至于坐冤獄10年,??墒牵瑱z察院和法院都“將錯就錯”,,跟著公安局走,。如此司法現(xiàn)狀,根本不可能保證司法正義,。
被害人“復(fù)活”再次撕開司法黑幕,。有的警察把精神病患者當(dāng)做殺人犯來“提高”破案率,有的公安局開假拘留證抓人牟利,究竟還有多少司法黑幕沒有撕開,?從我們所知道的這些冤假錯案中,,我們看不出特殊性,也就是說,,換個地方,,同樣也會發(fā)生。之所以沒有發(fā)生,,或是因為我們還沒有發(fā)現(xiàn),,或是實屬僥幸,并不是得到了正義的保障,。因為,,各地的司法環(huán)境和條件,基本是相同的,,不相同的是公檢法從業(yè)者的個人素質(zhì),,而如果社會正義只是建立在個人素質(zhì)的基礎(chǔ)上,那么司法公正就可能永遠是一種偶然和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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