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上熱傳河南鄭州四中被強拆,,傳達室與配電房被拆時,考生成績通知書被埋,,副校長被打,。有網帖稱5月3日部分學生舉著“還我四中,還我高考,,反對暴力拆遷”標語到市委請愿,,現(xiàn)場有人對同學喊道:“你們再不走就把你們的學籍給銷了?!保?月5日《南方都市報》)
拆遷這種事,,天天見,以至于我們想不審丑疲勞都不可能了,??墒牵裉爝@則拆遷的故事卻與眾不同,,因為反抗拆遷的不是普通百姓,,不是唱國歌、插國旗,、扔燃燒瓶的激進分子,,不是自焚的父子倆,而是純潔無瑕的學生,,而且是即將要參加高考的高三學生,。另外,學生打的標語“還我四中,、還我高考”也頗有點“一二九”的味道,。更重要的,面對洶涌的學生請愿訴求,,市委的維穩(wěn)人員還給出了更人雷人的叫囂——把你們的學籍給銷了,。
雖然網上對于“鄭州四中學生請愿”有各種各樣的版本和解釋,比如,,一些市民認為學校不應當鼓動動高三學生停課去請愿,,畢竟一個月后他們就高考了,保持好一個穩(wěn)定的心態(tài)才是最重要的,;再比如,,也有一些市民認為拆遷辦只是拆遷了四中的大門和圍墻,對于學校里面的教學秩序沒有造成多大的影響,,而這個工程也只是一個馬路拓寬工程,,與前兩天網上瘋傳的“1500萬新建小學整體拆遷”完全是兩碼事,。可是,,即便如此,,筆者還是要為這些學生問一句——誰才有權力銷掉學生的學籍呢?
學生的學籍相當于公民的戶籍,。雖然《義務教育法》沒有條款明確規(guī)定保護高中學生受教育權,,可是,受教育權作為社會人的基本權利之一,,當是來源于天賦的,,是任何人也不剝奪不掉的,對于這一點,,西方那些哲學家們在兩個世紀之前就論述過無數遍了,,也不在贅述。而這樣的神圣權利,,卻在市委的某官員面前,卻成了隨意注銷的東西,,足以見到權力對于受教育權的把玩態(tài)度了,。
關鍵問題在于,權力動不動以剝奪他人權利為要挾,,已經成了許多地方官員的慣用思維,,雖然這樣的話語沒有付諸行動,雖然這樣的話語只是官員自己的發(fā)泄之語,,雖然這樣的話語也帶有幾分“媽媽哄小孩”式的善意,,但是,我們一定要清楚,,市民社會中公眾的權利是不容任何語言與行為的褻瀆的,。
拆遷本身不可怕,拆遷之后學生的請愿活動亦不具備“群體性暴力”的可能,,純潔的孩子們也僅僅是為了自己學校的一點尊嚴說幾句話,。這個時候,政府的權力機關,,當有理說理,,有政策說政策,有合同說合同,,用一個平衡的心態(tài)去做學校和學生的工作,,然后將此事息事寧人下去,以讓他們順利參加高考,。動不動就舞動著權力的大棒,、動不動就想剝奪別人的弱勢權利,,絕不該成為官員與部門的應有姿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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