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請省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批準的《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規(guī)定:從開車人安全的角度出發(fā),,穿跟高4厘米以上高跟鞋開車,,開車人將被警告并處以50元罰款,。(《揚子晚報》1月21日)
數(shù)場飆車案后,,國人成為驚弓之鳥,。每當看見那一輛輛飛馳而過的汽車,,即便站在人行道,、安全線上,國人也唯恐眨眼間踏上奈何橋,。如何控制司機謹慎駕駛,?這的確令人頭疼。然而,,因為這難度大就矯枉過正則更令人頭疼,。南京市提請省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批準《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關(guān)于“穿超4厘米高跟鞋開車被罰款”的規(guī)定就屬于此類。
因為菜刀能砍人我們就不制造菜刀了嗎,?因為河海能淹死人我們就必須把河海填塞嗎,?如果真有人這樣做,就成“刻舟求劍”式的千古笑話,。只要利用不當,,任何事物都能致人非命。老百姓常說“人倒霉時喝口冷水都能噎死,?!碑斎唬P者絕對不是宿命論者,,筆者是黨員,,一直信奉馬克思主義辯證法。從馬克思主義辯證法我們明白,,萬事萬物都有正反兩方面,。因此,汽車不是造成車案的主要原因,,“穿超4厘米高跟鞋開車”會導(dǎo)致車案發(fā)生,,筆者也不敢茍同。
在維護女性權(quán)益的今天,,筆者以為,,“穿超4厘米高跟鞋開車罰款”不但是矯枉過正,還是對女性的一種隱性歧視,,也在變相侮辱女性智商,。女司機穿超4厘米高跟鞋開車就容易出車禍嗎?那女司機穿超過膝蓋的長裙是不是也存有潛在危險,?那女司機也就不能留長發(fā),,長發(fā)能遮擋視線;不能太肥胖,,肥胖容易擠壓某些靈敏部件,。最好是,有關(guān)部門給女司機們制定“三綱九?!?,讓她們時刻恪守“婦道”,。
有關(guān)人士的好心善意國人應(yīng)該理解,因為,,在這個因為忙碌而忽視保護生命的年代,,能有人為大家性命廢寢忘食的考慮,,思忖,,的確值得國人尊敬,畢竟,,老百姓小命雖卑賤,,但也能為社會添磚加瓦。但這建議能否成行應(yīng)該提前征求國人意見,,或召開聽證會,,或通過媒體向國人通報讓國人充分討論、商榷,,而不能匆匆定調(diào),、早早付之闕如。
“穿超4厘米高跟鞋開車罰款”是副猛藥,,只是不知道,,這副猛藥是治人還是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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