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隔離”可行源于“法律隔離”失效
www.fjnet.cn?2010-01-14 16:54? 郭兵?來源:武漢晚報
我來說兩句
從今年開始,,重慶市法院將全面推行法院領導干部“單方退出”機制,,其配偶或是子女不能再從事律師職業(yè);若配偶子女繼續(xù)當律師,,則本人要辭去領導職務,。重慶市高院院長錢鋒表示,,確保司法公正,最好也是最笨的辦法就是物理隔離,。(1月13日《重慶晚報》)
即便在黨政領域的反腐體系中,,回避制度也不過是前期預防層面的一個輔助環(huán)節(jié),司法領域同樣也應如此,。這個原應處于“末位”的物理隔離,,卻成為現(xiàn)實中最笨但卻“最好”的辦法。反腐基本靠“隔離”,,這不僅令人大跌眼鏡:靠“隔離家屬”來治理司法腐敗,,這是一種怎樣的無奈與悲哀?
況且,,打官司靠關系,,這個“關系”顯然不止“配偶子女”,七大姑,、八大姨,,熟人、朋友,,同學,、戰(zhàn)友,在利益的驅(qū)動下,,“關系”的觸角幾乎可以無限延伸,,斬斷“配偶子女”,實在微不足道,,何談徹底治理,?
從某種角度講,“物理隔離”之所以可行,恰恰是源于現(xiàn)實中“法律隔離”失效,。比如,,某些法律規(guī)定的處置彈性太大、條文不一致或有空白,,為一些有“關系”者鉆法律空子提供了空間,;司法反腐領域的制度不健全、監(jiān)督不到位,、懲罰不嚴厲,,使個別有“關系”者敢于違法亂紀鋌而走險等。顯然,,治理司法領域的“關系”腐敗,,最根本的還是得靠法律和制度來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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