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齊魯晚報》報道,26日下午4點左右,,一輛正在作業(yè)的大吊車突然栽向旁邊的京滬鐵路,,高達20多米的吊車向西北方向傾倒,吊車的塔架壓斷了京滬鐵路線上多條高壓線,,最后橫臥在鐵軌上,。由于頭重腳輕,吊車的底座也被掀翻,。26日,,經(jīng)停濟南站的列車大面積晚點從下午4點開始,晚上9點,,受阻列車逐漸恢復(fù)運行,。
很多坐火車的人遭遇過晚點之苦,。常是突如其來,,不明不白,,讓人躁動,但鐵道部門卻穩(wěn)坐釣魚臺,,往往奉行“三不”政策:不解釋,,不道歉,不賠償,。當(dāng)乘客催逼急了,,才慢悠悠地找一些蒼白理由,至于乘客要求賠償,,往往被鐵道部門一句“賠償無法律依據(jù)”消弭于無形,。
且看這一次鐵道部門的表現(xiàn)——火車突然晚點了,乘客苦不堪言,。面對記者的求證,,濟南鐵路局宣傳部的一位工作人員竟然回應(yīng):“火車晚點的事情,具體情況我也不知道,,可能還沒有你們記者清楚,。”當(dāng)記者撥打濟南鐵路局宣傳部負(fù)責(zé)人的辦公電話,,該負(fù)責(zé)人在電話里稱:“火車晚點的原因還在分析之中,,具體原因還不清楚?!边@都是什么話,?
先是不解釋,接著是不道歉,。報道中有這樣一個細(xì)節(jié)——張先生26日乘坐D158次火車回濟南,,在崮山一帶,列車受阻時間長達3個半小時,。又累又餓的張先生回到濟南時,,希望相關(guān)部門能夠就火車晚點給乘客說明原因并道歉,但沒人理他,。
最后是不賠償,。要說一點也不賠償,似乎冤枉了鐵道部門,,但要說鐵道部門多么遵紀(jì)守法,、宅心仁厚,也實在高估了它們的品格,。在此次列車晚點事件中,,目前報道中提到的,只有一名乘客被安排住宿并獲部分機票款補償,,那么其他乘客呢,?根據(jù)《民法通則》,,當(dāng)事人一方履行合同義務(wù)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另一方有權(quán)要求賠償損失,。乘客買票乘車,,就是和列車形成了事實上的合同關(guān)系,列車晚點,,就是未完全履行合同義務(wù),,對乘客賠償于法有據(jù)。再說因列車晚點,,一些乘客遭遇了不少損失,,憑什么不補償?
據(jù)最新消息,,28日,,濟南鐵路局正式對“濟南站列車大面積晚點”做出回應(yīng),向乘客致歉,,并表示下一步在和相關(guān)部門做好溝通的同時,,將加強自身信息互通,及時將晚點原因傳達給旅客,。2天過去,,終于等來了鐵路部門的回應(yīng),雖然遲來,,但畢竟比無人應(yīng)聲來說,,算是進步。
春運將至,,期待這次晚點事件能給相關(guān)部門,、相關(guān)責(zé)任人敲響警鐘,須知,,人民鐵路是要為人民服務(w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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