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眾反映,,河南信陽市羅山縣多個政府部門違反國家規(guī)定,,帶頭興建別墅,致使該縣大肆興建別墅成風——據報道,,在羅山縣建設局的斜對面,,被當地群眾稱為“最牛別墅”的、尚未完全竣工的“府邸花園別墅群”,,目前已建好的有5排3層獨棟,,另還有2排4層聯(lián)體別墅,別墅單套面積最大380平方米,。據稱,,這些別墅群都是羅山縣主要領導的居所。
河南信陽地區(qū)近年來爆出的有關官員別墅群的新聞已有多起,,讓人見怪不怪,。不僅在信陽,在全國其它地區(qū),,類似的官員別墅群實則也有不少,。
官員別墅群緣何屢禁不止,?
被爆出的官員別墅群多位于欠發(fā)達、不發(fā)達地區(qū),,比如羅山縣摘下“國家貧困縣”的帽子還沒幾年,。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情況,一方面是因為在貧困地區(qū),,這些官員別墅群更加“惹眼”,、更易激起民憤——筆者確信,就絕對數量而言,,在經濟發(fā)達地區(qū),,未被爆出的官員別墅群并不見得會少。另一方面,,因為地處偏遠地帶,,手握權力者在沒有強勢公共監(jiān)督的情況下,更容易擁權自肥,。
盡管國家相關部門在禁止官員違規(guī)建別墅方面已出臺了一系列的規(guī)章制度,,但是,,這些規(guī)章制度并未得到切實的施行,。從報道中我們可以看出,羅山縣被調查出的違規(guī)建別墅的職能部門,,包括建設局,、財政局等多個“顯貴”職能部門。在公共監(jiān)督難以奏效的情況下,,如果這些職能部門的負責人串通一氣,,各種審批手續(xù)肯定是“自家人好辦事”。在這種情況下,,那些試圖規(guī)范制約的制度規(guī)章,,只能淪為擺設。
官員別墅群之所以屢禁不止,,最關鍵的原因是“低風險,,高回報”,后繼懲罰更多地是敷衍了事——公布一些無關緊要的數據,,或是讓這些別墅的主人補交房款,,然后象征性地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警告”、“深刻檢查”等無關痛癢的懲罰……其結果往往是:別墅的主人反倒以遠低于市場的價格,,“合法地”擁有了這些別墅,;他們的仕途也沒有因為事件的負面效應而受到影響……
要剎住這股不正之風,相關方面惟有在徹查案件的同時,,對涉案官員進行嚴苛的問責,,用完善的制度,,釜底抽薪式地遏制官員違規(guī)建別墅的沖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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