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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會是下一個被買房者
zs-bk.com?2009-11-10 10:05? 蘇寧?來源:廣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住了10年出租屋的人,,名下居然有一套50平方米的福利房(見本報7日A7版),。花都市民彭某15年前花20萬元買下的商鋪,,竟是毫不相干的某單位房改房,,自己也被登記為該單位有著12年工齡的員工(見本報今日A5版)。
一個“被買”了福利房,,一個“被買”了房改房,。這不禁讓我們疑慮叢生:自己的房子是否也有這樣那樣的隱情?扣下員工福利房的單位,,覺得“扣房產證沒有錯”,;把房改房當商鋪出售的開發(fā)商,則推說“當年政策很靈活”,。這種“理直氣壯”,,暴露的是在不規(guī)范的房屋產權管理制度下,公民財產權益的被徹底漠視,。
更讓人覺得無助的,,是有關各方面對類似事件的沉默態(tài)度。當然,,要以現(xiàn)在不再“靈活”的政策,,對過去“靈活”的產權登記全部檢視一遍,的確是不現(xiàn)實的,。但對已經(jīng)暴露出來的問題,,似乎就不能因為過去“政策靈活”就輕輕放過,。無論是借用別人的名義登記產權,還是隱瞞房產的性質,,當年他們如何蒙混過關,,可以不再深究;但已經(jīng)造成的錯誤該如何妥善處理,,必須要有合理的答案,。否則,就意味著受害人要在懵懂的狀態(tài)中,,為他人的過錯和管理上的漏洞埋單,。
“被買房”讓每個人都感到不安,如果這樣的事情就此變得見怪不怪,,我們都可能是下一個“被買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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