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的垃圾事件提醒各級政府,,豐富公眾參與形式,,拓展意見聽取渠道,是今后提高決策水平的一大重點,。把握住這個重點,,就可以最大程度地化解原本不該產生的社會矛盾。
一度沸沸揚揚的番禺建設垃圾焚燒廠事件正在出現(xiàn)轉機,。昨天,,番禺區(qū)通報了今后解決垃圾處理問題的計劃步驟與思路,。他們將在廣泛征求民意、科學調研的基礎上,,重新編修垃圾處理的系統(tǒng)規(guī)劃,。也就是說,在垃圾處理項目的選址與建設問題上,,不排除重新論證和選點的可能,。
垃圾如何處理?在哪里處理亦即如何選點,?按照番禺方面的設想,,就是官方不給定論,交給從即日起全面拉開大幕的全民討論作結,。討論將持續(xù)半年之久,,力圖在以人為本的指導思想之下,以垃圾綜合處理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為目標,舉全區(qū)之力,,集全區(qū)之智,,切實把好事辦成辦好。這意味著,,對于垃圾處理的方式———填埋,、焚燒還是生化處理,番禺社會各階層的人們都可以在規(guī)定時間內各抒己見,,充分表達,。最終回答如何處理、在哪處理這兩個問題的答案,,將是通過全民討論形成的共識,。在這個基礎上形成的決策,庶幾可以稱為經過了充分論證的決策,。茍如此,,則標志著番禺在努力完善科學、民主,、依法的政府決策機制以及建立科學的垃圾處理和管理機制上,,有了創(chuàng)新的舉措。
民生決策經過充分論證而付諸實施,,是化解社會矛盾的必要或曰首要前提,。換言之,在一個公民權利意識高漲的現(xiàn)實語境下,民意表達,、民意征集是公共事務民主化決策的必由路徑,。從公民的角度來說,他們理應對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決策有發(fā)言的權利,,決策者也應該傾聽他們的聲音,,重視他們的權利?;仡欉@幾年許多地方的做法不難看到,,不少民生決策都已經注意到了不應也不能缺失聽取民意的程序環(huán)節(jié),,只是有的地方動作快一些,、“有則改之”且做得更好一些;有的動作慢一些,,被動應付甚至流于形式而已,。必須引起決策者注意的是,當缺失民意的決策出現(xiàn)反對聲音之后,,任何以強硬態(tài)度試圖一意孤行,,從而把自己完全擺在公眾對立面上的做法,都是非常不明智的選擇,,到頭來只會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并且,這種剛愎自用的工作作風和工作態(tài)度,,在任何涉及公共利益的事件上都是要不得的,。因為,它只能起到激化矛盾的壞作用,,對于超越矛盾從而化解矛盾,,沒有半點兒益處可言。
現(xiàn)在,,番禺區(qū)委,、區(qū)人大、區(qū)政府,、區(qū)政協(xié)聯(lián)合推出《創(chuàng)建番禺垃圾處理文明區(qū)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明確垃圾處理是城市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關乎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從而把解決好垃圾處理問題作為造福一方義不容辭的責任,。按照這個方案,他們的工作將分為四個階段:首先是大討論大宣傳,,以使廣大市民了解本區(qū)目前垃圾處理的難度與形勢,,認識到番禺的垃圾只能在區(qū)內處理,并共同尋求相對合適的處理方式。與此同時,,他們將倡導人人參與垃圾分類減排,,從源頭做起,減少垃圾產生,。在第三階段,,他們將讓市民了解項目建設的法定程序,參與項目可行性研究,、選址調研,、論證和環(huán)評工作,科學合理地決定垃圾處理方式和選址,。最后,,圍繞垃圾綜合處理項目科學監(jiān)管的主題展開工作,以實際工作成效消除公眾疑慮,。每個階段干什么,,都有明晰的時間表。這才是對公眾負責任的態(tài)度,。經過這樣的充分論證,,番禺的垃圾焚燒問題勢必會有個心平氣和、絕大多數(shù)市民都能接受的結局,。
番禺的垃圾事件提醒各級政府,,豐富公眾參與形式,拓展意見聽取渠道,,是今后提高決策水平的一大重點,。把握住這個重點,就可以最大程度地化解原本不該產生的社會矛盾,。
- 2009-12-24調解能否成為法院化解社會矛盾的法寶
- 2009-09-18科學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 2009-09-02“最牛村民公約”壓制社會矛盾的后果很嚴重
- 2009-03-13直面社會矛盾應當取消零信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