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臺《海上搜尋救助獎勵管理暫行辦法》
2020-01-10 17:00:00??來源:福建省應急管理廳官網 責任編輯:陳靜 我來說兩句 |
近日,,《福建省海上搜尋救助獎勵管理辦法》正式印發(fā)實施,,《辦法》共分五章十九條,對社會力量參與海上搜救,、沉船沉物打撈和海上遺體打撈獎勵的目的,、實施獎勵的主體,、獎勵的對象、獎勵的條件,、標準和程序等進行了規(guī)范和明確,,參與特大海上險情搜救行動的集體獎勵額度最高可達40000元/次。 臺灣海峽歷來是我國東南沿海水上交通運輸要道,,隨著福建港航經濟的蓬勃發(fā)展,沿海港口碼頭密布,,船舶交通密度不斷加大,,發(fā)生重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的風險日益加劇。近五年來,,福建沿海及臺灣海峽水域年均發(fā)生各類海上險情事故150余起,,年均救助遇險人員1100余人,約占全國的10%,,海上搜救工作十分繁重,。 “面對日益嚴峻的海上搜救形勢,我省除了積極發(fā)展和運用專業(yè)救助力量,、各類公務船艇外,,在歷次搜救行動中都會協(xié)調過往商船、漁船等社會船舶參與海上險情事故處置,,事發(fā)海域過往船舶也大多會自發(fā)參與救助,。過往船舶參與、配合救助行動,,一方面會給自身帶來一定危險,,另一方面也會耽誤自身船期,造成一定的損失,?!备=êJ戮重撠熑吮硎荆雠_《辦法》,,通過對在救助行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社會船舶進行獎勵,,激勵廣大社會力量共同關注支持參與海上船舶險情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共同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福建海洋經濟安全發(fā)展,。 《辦法》規(guī)定,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社會力量可以給予獎勵:參與海上重特大險情搜救行動且有突出貢獻的,;參與海上較大,、一般等級險情搜救行動,且搜救難度大或避免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在搜救行動中表現(xiàn)突出,,有效避免或減少遇險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或海洋環(huán)境污染的;在惡劣氣象海況等困難條件下堅持開展搜救行動的,;發(fā)現(xiàn)并成功打撈起海上遇難人員遺體的,;長期堅持參與海上搜尋救助行動且成績突出的;在應急打撈處置礙航的無主沉船沉物工作中表現(xiàn)突出的,;根據(jù)其他有關規(guī)定應當給予獎勵的情況,。 根據(jù)《辦法》,獎勵分為集體獎勵和個人獎勵,,其中,,對參與特大海上險情搜救行動的集體獎勵額度最高為40000元/次,個人獎勵額度最高為5000元/次,;對參與重大海上險情搜救行動的集體獎勵額度最高為30000元/次,,個人獎勵額度最高為 3000 元/次;對參與較大海上險情搜救行動的集體獎勵額度最高為20000元/次,,個人獎勵額度最高為2000元/次,;對參與一般海上險情搜救行動的集體獎勵額度最高為10000元/次,個人獎勵額度最高為1000元/次,;成功搜尋并救起遇險落水人員的,,每救起1人額外獎勵5000元;發(fā)現(xiàn)并成功打撈起海上遇難人員遺體的,,每撈起1具額外獎勵5000元,;對參與應急打撈處置礙航的無主沉船沉物工作的,單個集體獎勵額度不超過40000元/次,,個人獎勵額度不超過5000元/次,。 此外, 對長期堅持參與海上搜救應急行動且成績突出的,,單個集體獎勵額度最高為30000元,,個人最高為5000元。具體的獎勵金額,,由福建省海上搜救中心辦公室綜合考慮險情等級,、氣象海況、救助難度,、搜救效果及獎勵資金預算安排等因素確定,。 據(jù)介紹,《辦法》的出臺強化了福建海上搜救工作立法,,完善了海上應急管理體制,。在《福建省海上搜尋救助獎勵管理暫行辦法》出臺之前,福建省海上搜救中心每年積極申請國家海上搜救獎勵近40萬元,,用于參與救助行動的社會力量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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