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微信群“減負”要立“誠信公約”
2016-09-18 11:01:43?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在渝中區(qū)一小學,,學生站起來調換座位,,家長用手機拍下來發(fā)到群里,,被認為老師在“體罰”學生;老師將沒完成作業(yè)的孩子站起來拍照曝光,,希望引起學生家長的重視,。沒想到這張照片又捅了馬蜂窩,老師又被投訴體罰學生,。于是,,老師對家委會微信群下了“封殺令”。(9月16日《重慶晨報》) 隨著微信越來越廣泛的使用,,家長微信群逐漸成了每個班級的交流平臺,。老師們通過它通報孩子們在校情況、發(fā)布通知,;家長們借此掌握第一手的教育信息,,與老師交流溝通。這本來是極好的事,,可是玩著玩著,,一些家長微信群就被玩壞了。以至于現(xiàn)在家長微信群亂象已經成了個普遍問題,。老師家長及學生都對家長微信群愛恨交加,,呼吁“松綁”。 這里面有老師的原因,,有家長的原因,。細觀家長微信群亂象,主要在“貪多嚼不爛”,。 從老師方面來說,,信息發(fā)布多,主觀感受多,。有家長反映:從早晨孩子入校開始,,家長群里就是“已進入自習的孩子們”的照片,之后每隔一段時間,,就有“課堂表現(xiàn)”“課間操情況”“體育課”“課外玩?!钡雀黝愓掌嘀魅卫蠋煆暮⒆尤雽W到放學,一直在“家長群”不斷刷屏,。而且,,每發(fā)一張照片,都有家長留言:“老師真辛苦,!”“老師費心了,!”……畢竟每天有很多工作要做,沒辦法她把“家長群”設置了靜音,可又不敢不看,,怕錯過老師發(fā)布的重要通知,。 與此同時,老師發(fā)布信息往往因為“都是為學生好”的主觀感受而引發(fā)矛盾,。今年5月13日新疆新聞門戶網——亞心網的報道,,烏魯木齊一小學老師未核實事實真相就在微信群發(fā)布學生打人信息,并呼吁“家長嚴加管教!”結果,,這條信息引發(fā)家長 “激戰(zhàn)”,,而當事學生看到侮辱信息后不愿到學校上課學習。 從家長方面來說,,心中擔憂多,,偏聽偏信多。因為擔心給老師的“印象分”偏低,,一些家長的抱著“禮多人不怪”的心理,,一個勁的點贊,、表示感謝,。而又因為信息不對稱,遇到問題,,家長們觀點不同針鋒相對,,爭得面紅耳赤;或是孩子在學校貌似受到其他同學的欺負,,家長在群里咄咄逼人,,逼家長道歉。 從雙方面來說,,有的老師高高在上,、盛氣凌人,動不動就拿學生和家長“開涮”,;有的家長事事依賴老師問個不斷,,老師一耽誤回復,家長就怨氣沖天,。還有老師,、家長在群里拉票、投票,、賣東西,、轉發(fā)各類鏈接,求轉發(fā)等等,。 家長微信群亂象,,既牽扯老師教學精力,又牽扯家長生活和工作精力。家長微信群急需共簽一個彼此信任的“公約”,。 老師面對的家長群體,,素質參差不齊,作為老師,,姿態(tài)應該比家長高一些,,對家長多一些尊重和包容。同時,,不能將教學任務分擔到家長身上,;而家長也不能對老師要求過多、過高,。無論網絡多快捷方便,,面對面的溝通都是無法被代替的,特別是家長和孩子之間,。家長不能以獲得學校的信息,、通知為目的,更應該關注孩子的感受和看法,,多知道些他們的想法,,也讓他們知道些家長的觀點,才更能利于親子關系的長久建立,。 就雙方而言,,需要彼此坐下來開個會定個規(guī)矩,什么樣的信息需要發(fā)布,,哪些信息收到不需要回復,,除緊急情況外,信息發(fā)布定在什么時間等等,,立一個大家共同遵守的“公約”,。這才能真正使家長微信群發(fā)揮其應有的作用。 ? |
相關閱讀:
打印 | 收藏 | 發(fā)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互聯(lián)網視聽節(jié)目服務/移動互聯(lián)網視聽節(jié)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jié)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lián)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yè)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chuàng)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yè)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yè)道德監(jiān)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