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wǎng)友發(fā)帖稱重慶豐都縣鹽務分局局長代明勝嫁女,,在豪華酒店里擺設兩層喜宴,,分設兩個禮金臺。重慶市鹽務管理局局長陳逸根表示將對代明勝給予批評,。(4月6日《重慶商報》)
有明令禁止,,也有查處要求和依據(jù),可官員公開擺宴斂財就是屢禁不止,。比方說,,湖南永興財政局局長唐金麟擺宴斂財;河南省鄧州市衛(wèi)生局女副局長楊鋒擺宴斂財,;浙江安吉縣國稅局干部陳建清擺宴斂財?shù)取7泊朔N種,,皆是“網(wǎng)友曝”在先,輿論監(jiān)督跟進,,“查處”在后這樣一個過程,,給公眾留下了“網(wǎng)友曝”走在“查處”前面這樣的印象,。也不難想象,,如果沒有“網(wǎng)友曝”,說不定就可能一斂了之,。事實上,,一些地方確實是曝光才查處,不曝光就不查處,。
按說,,官員擺宴斂財,很容易知曉,,查處也是水到渠成之事,。一旦坐等曝光后才查處,,個中緣由,,不言自明,??梢哉f,,這有不愿得罪人的味道,,也可能是睜只眼閉只眼開出的惡之花,。官員擺宴斂財本身影響就壞,危害也不可小覷,。要是再這樣的話,一是有不作為,、失職之嫌,;二是網(wǎng)友不可能見一起曝一起,,將有漏網(wǎng)之魚出現(xiàn),容易給官員形成僥幸心理,,進而助長官員違紀;三也是一種“示弱”,,不利于治理官員擺宴斂財。
有道是“人管人得罪人,,制度管人不得罪人,,也才管得住人”,而查處領導干部擺宴斂財本就是紀檢部門的職責,,從某種程度上說,,“網(wǎng)友曝”總是走在“查處”前面,其實是一種紀檢敗筆,。做工作需要實在的動作,,可謂各司其職,不能順著“網(wǎng)友曝”找臺階下,。否則,,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就算查處力度再大,也難以讓人歡欣鼓舞,,懲戒教育作用也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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