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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例涉未成年人食安公益訴訟案宣判
■ 李偉為 相信不少送孩子上學的家長或獨自上學的孩子,會在學校旁邊的早餐店買早點吃,,這樣方便又省時??扇绻绮偷甑氖澄锍霈F(xiàn)了問題怎么辦,? 近日,浙江省涉未成年人食品安全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一審獲判,,被告人陳某某犯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被判處拘役兩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同時支付賠償金人民幣2萬元,。 這是浙江省檢察機關(guān)未成年人刑事執(zhí)行檢察、民事行政檢察業(yè)務統(tǒng)一集中辦理試點工作開展以來,,提起的涉未成年人食品安全領域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為降低成本 “偷梁換柱” 2017年2月,陳某某在浙江省縉云縣壺鎮(zhèn)某中學附近接收了一家早餐店,。時值網(wǎng)紅食品“紅糖饅頭”火熱,,陳某某便開始學起制作饅頭。 白糖,、牛奶,、全麥粉、紅糖等,,是制作紅糖饅頭的原材料,。為降低成本,陳某某在生產(chǎn)紅糖饅頭時,,添加了一種叫“永興牌清甜素2號”的食品添加劑,,該添加劑中含有環(huán)已基氨基磺酸鈉,也就是俗稱的“甜蜜素”,。 然而,,甜蜜素其實并不“甜蜜”。這種甜味劑的甜度為蔗糖的30~40倍,,可是價值卻只有蔗糖的三分之一,。如果消費者經(jīng)常食用這樣的白饅頭或者紅饅頭,會因為甜蜜素攝量過多,,而對人體本身的肝臟和神經(jīng)系統(tǒng)造成危害,。特別是對代謝排毒較差的老人和孩子以及孕婦危害更明顯,。 甜蜜素屬于國家限制使用食品添加劑,根據(jù)我國《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的規(guī)定,,甜蜜素不能用于制作饅頭,。 陳某某“偷梁換柱”后,將添加了“甜蜜素”的紅糖饅頭在早餐店中銷售,,扭轉(zhuǎn)了生意頹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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