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婦聯(lián)新聞> 婦女與法
> 正文
福州閩清一女子收養(yǎng)被拐賣男嬰 獲刑六個月
東南網(wǎng)12月29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陳麗 施建華) 福州閩清一女子因自己多年未能生育子女,,求子心切,明知買賣兒童違法,,仍大膽收買,,最終獲刑。近日,,閩清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 2011年3月16日,被告人陳某得知李某某在閩清縣白中鎮(zhèn)白中街要賣孩子后,,即趕往白中街,。經(jīng)協(xié)商,李某某以人民幣26000元將自己7個月大的男嬰賣給陳某,。陳某將收養(yǎng)的男嬰改名,,悉心撫養(yǎng)至案發(fā)。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的行為已構成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因陳某對被拐賣的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且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在庭審中表示自愿認罪,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法院判決:被告人陳某犯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
相關新聞
- 2016-12-29福州閩清一女子收養(yǎng)被拐賣男嬰 獲刑六個月
- 2016-12-16梅毒陽性男嬰被父母拋棄 病情已好轉可控(圖)
- 2016-12-169歲凍存卵巢組織24歲自體移植 沙特女子成功誕下男嬰
- 2016-12-14晉江:剛出生男嬰被棄 目前在重癥病房觀察治療
- 2016-12-14剛出生男嬰被棄晉江民政局門口 目前在重癥病房觀察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