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載夫妻分隔中非兩國,每隔一年半才能團圓一次,。身在尼日利亞的丈夫為妻子爭取了6個月出國探親的機會,,本以為可以讓鵲橋喜搭半年,,但沒想到在辦理簽證過程中,,妻子胡女士辦理結婚證公證遇阻。原因糾結于,,按照當年結婚證登記的時間,胡女士領證時還不滿20歲,,不符合公證處認定條件,。
如此一來,,胡女士需要通過民政部門補辦結婚證,,將結婚時間更改到年滿20周歲以后,。但按規(guī)定,,補辦結婚證需要夫妻同時到場才行。目前,丈夫一時無法回國,,胡女士進退唯谷。
經(jīng)人介紹,,兩人相戀后結婚
今年44歲的的胡女士,,家住下陸區(qū)老下陸怡園路。胡女士原來是新冶鋼的職工,1985年與唐先生相識,。唐先生原籍廣州,,高中畢業(yè)后在黃石讀了三年技校,畢業(yè)后考進新冶鋼工作。
當時,,唐先生為人老實,,也吃得苦,胡女士對他印象很不錯,。經(jīng)同事介紹后,,兩人不久便開始相戀,。一年后,她搬出家與唐先生合租,。
胡女士回憶,,同居不久兩人擺了婚宴,,次年(1987年)11月女兒出生,,當上媽媽時她并未滿20歲,。直到滿了20歲之后,他們才到下陸區(qū)街辦申領結婚證,。為此,,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因其未婚先孕對其罰款500元。
2000年,,胡女士下崗后成了全職太太,,唐先生于2007年也下崗了。2009年,,唐先生應聘上能仕(上海)國際貿(mào)易有限公司,,隨后被派往尼日利亞工作。
胡女士說,,丈夫在國外的月薪折合人民幣約8000元,,而如果留在黃石可能只有一兩千元。她自己至今尚無穩(wěn)定工作,,夫妻倆一年下來繳納社保醫(yī)保等各種保險大概在一萬元,。面對這樣的開銷,丈夫只能選擇去國外打工掙錢,。否則兩口子完全可以享享清福,何必分隔兩地。
女兒出嫁,,丈夫欲與妻相伴
唐先生在尼日利亞工作期間,,胡女士無不期盼早日看到丈夫的身影,。但由于時差和通訊成本等原因,丈夫很少有機會與妻子聯(lián)絡,。平時上網(wǎng)每小時要18元,而打國際長途也比較貴。
即便如此,,胡女士還是時不時地與丈夫聯(lián)絡,有時每周電話聯(lián)系一次,。電話里,,她問得最多的是丈夫在那邊過得習不習慣,,吃得飽不飽,,睡得好不好,。而丈夫也總是提醒胡女士,在家要好好照顧自己和女兒,。
按照公司規(guī)定,,唐先生每工作一年半才能回國一次,每次只能呆上一個半月左右,。去年10月,唐先生回國以前,,女兒已定下結婚時間,,利用他回國期間把婚宴給辦了。眼看女兒就要出嫁了,,唐先生意識到,自己走后就只剩下妻子一個人孤獨在家,。于是他向公司申請,,可否讓妻子一同到尼日利亞去,無論是去工作還是探親,,只要把妻子帶在身邊,他就安心一些,。
唐先生打聽得知,,在公司工作滿三年的員工,,其親屬可以去國外探親半年。于是唐先生與妻子商量后向公司提出了申請,。一周后,,公司向胡女士寄來了簽證通知書等文件。通知書里寫道,,出國探親需辦理國際旅行健康檢查證明書,、疫苗接種或疫苗措施國際證書、結婚證的公證書等8項資料,。
為了實現(xiàn)愿望,,胡女士開始著手辦理系列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