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男子曾某獨自在福州務工,,除了白天工作外,夜間還“兼職”到民房內偷竊,。他利用民房之間樓間距小的特點,,帶著木板“搭橋”入室。 看到女住戶穿著性感睡衣,,曾某就獸性大發(fā)實施性侵,。日前,法院以盜竊罪與強奸罪合并判處曾某10年有期徒刑,,并處6000元罰金。
30多歲的曾某獨自在福州打工,,收入不穩(wěn)定,,時常陷入窘境,。可他不想著好好干活,,而是干起盜竊的勾當,。
曾某在鼓山鎮(zhèn)一些租金便宜的民房內暫住過,熟悉這些民房周邊的環(huán)境,。他知道這些民房的樓間距很小,,且居住者都是外來務工人員,防盜意識不足,。
研究了盜竊方法后,,曾某每次作案除了準備撬鎖工具外,還攜帶特別的作案工具——木板,。2010年6月28日凌晨3時許,,曾某利用木板在兩座民房間“搭橋”,進入晉安區(qū)鼓山鎮(zhèn)紅光村一民房的四樓,。見房門未鎖的屋子就悄悄進去盜竊現(xiàn)金與手機,。當天,他共盜竊了兩名住戶的400多元現(xiàn)金與兩部手機,。
2010年7月6日凌晨3時許,,曾某使用木板進入紅光村一座民房的五樓。曾某十分膽大,,竟?jié)撊胍婚g還亮著燈的房間,,見到女住戶小何正在睡熟,他把燈關了,,從桌上偷走50元現(xiàn)金與一部手機,。
曾某要離開時,他看到年輕的小何穿著性感的睡衣,,曾某色心大發(fā),,將小何屋內所有衣物丟到其他房間的陽臺上。隨后,,找來一把菜刀放在身邊,,性侵小何。
小何驚醒后,,曾某就用刀威脅,。事后,曾某還威脅小何不許聲張,。天亮后,,小何才裹著毛毯下樓向房東求助。
這并不是曾某首次入室盜竊時性侵女住戶。當年3月,,他也曾性侵其他女子,。
法院審理認為,曾某多次采取秘密手段入戶竊取他人財物,,價值達1.7萬余元,,數(shù)額較大,并趁入室盜竊的機會,,持刀強暴兩名婦女,,構成盜竊罪與強奸罪,應兩罪并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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