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王姬起訴熟人借1300余萬不還
來源:京華時報 2012-06-16 編輯:黃水來
京華時報6月16日報道 演員王姬起訴熟人程某欠債1300余萬元不還,,并要求當時為程某承擔擔保責任的三家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昨天記者獲悉,,市一中院已經受理了此案,。 王姬起訴稱,她與程某于2003年相識,,常有來往,,程某想投資酒店及礦業(yè)等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周轉資金向她提出借款請求,。2011年1月,,王姬與程某、江西省華昊實業(yè)有限公司,、江西華悅國際大酒店有限公司,、江西海翔鈣業(yè)有限公司四方簽訂了借款協(xié)議。協(xié)議約定王姬向程某出借人民幣1720萬元,,期限為一年,,程某按月分期還款,。此外,合同還約定若程某未按期還款,,則應按當期應付未付金額的30%向王姬支付違約金,。 王姬說,合同簽訂后,,她依約向程某支付了1720萬元,。程某從2011年3月至2012年4月陸續(xù)還款670萬元,剩余款項至今未還,。因此,,王姬起訴要求程某償還剩余借款本金、違約金,、律師費共計1385萬元,,并要求另外三方承擔連帶責任。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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