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議瑩涉掌摑李慶華案遭判賠30萬
來源:東南網(wǎng) 2011-09-29 編輯:黃水來
李慶華:法院強制執(zhí)行,,賴不掉的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呼巴掌”事件,,28日遭高等法院判賠國民黨“立委”李慶華30萬元,李慶華表示,,希望邱議瑩能學到教訓,,不再打人與比中指,,他也質疑邱議瑩還沒為不良示范向社會道歉,民進黨怎么可以提名她參選“立委”,,要求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應檢討,。 全案起于2009年4月“內政委員會”進行第3次陳江會報告時,邱議瑩在李慶華發(fā)言時不斷插話,,遭李慶華指稱“沒家教,、潑婦”,一時氣憤當眾掌摑李慶華,,李慶華會后到臺北地檢署提告,,邱議瑩也控李慶華公然侮辱。 先前法院判李慶華辱罵邱議瑩無罪定讞,,但一審合議庭認為,,當眾掌摑行為與議事交換或決策無關,無言論免責權,,而且造成李慶華難堪,,依公然侮辱罪判罰金1萬元,邱議瑩隨后提起上訴,,合議庭改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定讞。 李慶華說,,希望邱議瑩學到教訓,,不要再干擾議事,不要再干擾別人發(fā)言,,也不要在“立院”打人及比中指,,而他質疑,邱議瑩還沒為不良示范向社會道歉,,民進黨怎么可以提名會動手打人,、行使暴力的人參選“立委”,要求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應檢討。 對于邱議瑩表示,,選舉經費拮據(jù),,沒錢付罰金,李慶華表示,,這由法院強制執(zhí)行,,不能不繳錢,若不繳則從她“立院”薪資扣除,,她“賴不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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