逗號:一元錢舉報獎鼓勵違法,?
來源:東南網 2011-09-24 編輯:唐麗萍
無論是這樣的獎勵還是這樣的官司,,都讓人開了眼界。俗話說,,“人爭一口氣,,佛爭一炷香?!痹S多人開打1元錢的官司,,相信沒有人會沖著這1元錢的經濟利益而打的,,這其中所花費的時間和本錢,都不是區(qū)區(qū)1元錢可以衡量的,。只要不是白癡,,相信這筆賬都能算明白。那么,,明知不劃算,,緣何還要打蝕本的官司?說白了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這樣的官司當然不在乎那象征性的1元錢,,在乎的是爭個面子,或者說是非曲直,,得到某種心理上的安慰,。 但是,1元錢的舉報獎勵和1元錢的官司還是有所區(qū)別的,。愿意打1元錢的官司,,就當事人而言沒有多少經濟意義,但對于宣傳法制,,弘揚社會正氣的作用,,卻不是1元錢能夠衡量的。而1元錢的舉報獎勵,,是由國家執(zhí)法部門作出的,。在當事人舉報以及配合執(zhí)法部門調查的過程中,其所付出的辛勞和代價,,已經遠遠不是1元錢所能衡量的,。執(zhí)法部門作出1元錢的獎勵決定,對于舉報人而言,,產生“侮辱”的想法并憤而起訴,,還真難說是舉報人無理,至少從情理上說,,舉報人是說得過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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