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移動原副總張春江受賄被判死緩
來源:京華時報 2011-07-23 編輯:唐麗萍
本報訊 (記者 王麗娜 劉杰)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原黨組書記,、副總經理張春江,,因利用職務便利,,收受北京依鏑電訊技術發(fā)展有限公司和北京陽光加信廣告公司相關負責人給予的財物746萬余元一案,昨天下午在河北省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落槌,。張春江因受賄746萬余元,一審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 賄賂來自多年老友 張春江現年53歲,曾歷任遼寧省郵電管理局副局長,、信息產業(yè)部副部長,、中國網絡通信集團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后任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黨組書記,、副總經理。去年9月10日,,張春江因涉嫌犯受賄罪被逮捕,,目前被羈押在秦城監(jiān)獄。 今年7月12日,,張春江一案一審開庭,。河北省滄州市檢察院指控顯示,張春江分別接受北京依鏑電訊技術發(fā)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宋世存,,以及北京陽光加信廣告公司董事長楊蕊寧及其丈夫張銳給予的財物,,全部受賄款物折合人民幣共計746萬余元。 張春江和宋世存,、張銳的關系密切,,是多年老友,。宋世存是張春江在北京郵電大學的老班長。張銳則是張春江在大連任職時認識的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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