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內民眾明年將可與法官一同審案
來源:東南網(wǎng) 2011-06-29 編輯:黃水來
東南網(wǎng)6月29日綜合報道,“司法院”推動的“人民觀審”制度草案出爐,,最重可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重大刑案,將由5位民眾擔任“觀審員”,,與三位法官共同審判,。觀審員可以就被告有罪、無罪和刑期等陳述意見;法官如果不接受,,必須在判決書中說明理由,。 今年六月初,“司法院”委托政大選舉研究中心作電話民調,,九成受訪者贊成讓人民參與審判,。“院長”賴浩敏于是指示刑事廳,,在“立法院”下個會期提“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希望盡速完成“立法”,明年一月在士林及嘉義地院試行,,再決定是否全面推行,。 電影“危險機密”(The Juror)描述黛咪摩爾飾演的單親媽媽安妮,被法院遴選為陪審員,,審判黑幫老大被控謀殺案,。黑幫老大為求無罪開釋,派殺手恐嚇安妮,,還要她影響其他陪審員,,否則就要殺害她的兒子。 由于適用觀審制度的案件,,都是這類重大刑案,;但觀審員的生命財產(chǎn)有受到危害之虞,法官可裁定不觀審,。 觀審員并非案件一開始就坐在法庭上,,三位法官會先調查證據(jù)、整理事實爭點,,等到審判期日開始,,觀審員才加入,此時會連續(xù)開庭密集審理,。 案件辯論終結,觀審員須就被告有罪與否,、法律適用,、該判多久表示意見;法官則另行討論,,確認與觀審員的意見是否一致,。如果法官多數(shù)認為被告有罪,應再和觀審員討論被告應判多久,。 無論觀審員的多數(shù)意見和判決結論是否相同,,判決書都須記載;若有不同,判決應記載法官不采納觀審員意見的理由,。 據(jù)指出,,“司法院”擬推動的觀審制,適用案件為殺人,、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強盜致死、擄人勒贖,、制造販賣第一級毒品,、運送販賣槍炮等重罪。如果試行成效不錯,,必要時,,還可以擴大適用其他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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