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社會公眾所熱切期盼,且被公認為是世界反腐利器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雖然千呼萬喚,,卻還依然“養(yǎng)在深閨”出不來,又何言成功化解呢,?而現實卻是,,貪官已經找到了破解制度的秘方,發(fā)明了“財產分散保管法”,,堪稱深謀遠慮,,走在了前列。
河南省封丘縣原縣委書記李蔭奎,,在擔任封丘縣縣長和縣委書記期間,,非法收受142人給予的人民幣1276萬元、歐元8000元,、美元8000元,,創(chuàng)下了縣委書記受賄次數之最,但其家庭成員名下卻沒什么錢,,家中也僅提取現金5萬余元,。這就是說,如果財產申報制度已經實施,,李蔭奎也能“逃脫”申報制度的制約,,繼續(xù)在官場風光地享受和受賄的。那么,,李蔭奎又有什么創(chuàng)造發(fā)明,,可以規(guī)避制度的約束呢?原來為避免東窗事發(fā),,李蔭奎一邊主動上繳廉政賬戶資金639800元,,一邊卻讓妻子四處找親戚朋友借來身份證,用其他人的名義藏匿巨額贓款,。
看到這樣的創(chuàng)舉,,說句實在話,如果說“一粒老鼠屎壞一鍋粥”的話,,李蔭奎的所作所為,,無疑又給如今的官員形象打了折扣,使本來就不太被人看好的形象更加雪上加霜,,而且也增加了反腐辦案的難度,,算是非常典型的反面教員。因為基于李蔭奎這樣的案例,當有人說某官員向廉政賬戶繳了多少錢的時候,,公眾首先會想到的是該官員實際貪的數量會是多少,;當官員說家里沒有財產的話,辦案人員要落實貪腐的指控,,就增加查找贓款的難度,。李蔭奎創(chuàng)造的這些貪腐經驗,恐怕會使貪官的貪術更加“上有政策,,下有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