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陽光采購”或招投標頻頻引發(fā)爭議:長沙市工商局辦公大樓空調系統(tǒng)安裝中標價109萬元,,結算價高達875萬元,高出8倍還多,;昆明市有關政府職能部門被曝集體“高價采購”,,而長春市購進一臺電腦接近3萬元;重慶合川區(qū)政府為學校統(tǒng)一招標采購的新床,,學生一睡就垮,,簡直比紙還脆。本意是引進競爭,、減少支出的政府采購,,究竟生了什么“病”?
類似這樣的新聞,,時不時地出現(xiàn)在媒體上,,實際上已經算不上什么新聞了,因為政府采購或者招投標中出現(xiàn)的問題實在是太多太多,,早就沒有了新聞的意義,,而是名符其實的舊聞了。更記得曾有貪官在接受調查時公開揶揄,,招投標就是“我想讓誰中標就讓誰中標”,。這話也說得夠直白明了的,說明政府采購中的招投標制度,,已經淪為腐敗的遮羞布,,至少數(shù)量不在少數(shù),成為一種普遍的現(xiàn)象,,突現(xiàn)了其尷尬的地位,。
招投標制度,本來是作為推進陽光政務和反腐敗斗爭的需要而隆重推出的重要舉措,,想當初曾不乏贊美之詞,。但是,實踐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已經越來越證明這項制度設計中存在著先天不足,,并非具有隔絕腐敗的特殊功能,腐敗分子利用起來可是游刃有余,。不管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也好,還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也罷,,客觀上招投標制度確實已經暴露出諸多問題:消耗了更多的時間,,增加了相應的行政成本,而腐敗依然如影隨形般地不離左右,,招投標已經病得不輕,。無論是專家學者,還是普通網民,,對此好像都有共識是,,也多有批評,甚至反響強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