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入刑松動”這個洞不能開
2017-05-15 11:02:53? ?來源:東南網(wǎng)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對于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處罰;犯罪情節(jié)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最高院日前制定《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二)》(試行),,決定自5月1日起,,在全國第二批試點法院對危險駕駛等8個罪名進行量刑規(guī)范改革試點,其中關于醉駕量刑的規(guī)定引人關注,。(5月13日新京報) 2013年“醉駕一律入刑”這一法律正式實施四年來,,雖然飽受爭議,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使酒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醉駕數(shù)量逐年大幅度減少,醉駕造成的傷害也大大減少,,一二線城市醉駕下降幅度達近九成,。可以說,,“醉駕一律入刑”對一些平時喜歡喝點小酒的人有著巨大的威懾作用,。 然而,就在“醉駕一律入刑”剛剛?cè)〉眯Ч漠斚拢蝗粚Υ怂蓜?,這是一個不好的預兆,。醉駕雖然危害極大,但畢竟不是每個醉駕的人每次醉駕時都會出事故,。如果對醉駕入刑松動,,對于雖然醉駕但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處罰,;犯罪情節(jié)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這意味著,,醉駕后只要不出事故,,對別人沒有造成傷害,只要認識到自己的問題,,就不需要定罪處罰,,更不會給予刑事處罰,這無異于縱容和包庇酒駕,。 “醉駕一律入刑”一旦松動,,那麻煩就來了。首先會在法律上產(chǎn)生歧義,。一般的違法行為會受到主客觀因素的影響,,產(chǎn)生不同的情節(jié),如正當防衛(wèi)中可能出現(xiàn)的防衛(wèi)過當,、犯罪行為中止,、過失犯罪等。因而在違法行為的認定方面,,可以根據(jù)情節(jié)不同作出有罪還是無罪的推定,。但是,就醉駕就不同了,,刑法并沒有按照情節(jié)輕重認定醉駕是否應當承擔刑事責任,,而是按照醉駕的性質(zhì)認定是否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也就是說,,只要醉駕,,就必須承擔刑事責任。那也就不存在“情節(jié)顯著輕微,,可以不認為犯罪”的問題,,只要是酒駕就是違法犯罪。 其次,,這個規(guī)定可能面臨情節(jié)輕重如何認定的問題,。醉駕 “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標準很難把控,,這可能會使有關執(zhí)法人員有了很大的自由裁量權,也可能會導致一些執(zhí)法人員選擇性司法甚至司法不公,。同樣的醉駕有的人定罪,,有的人卻沒有定罪,這樣會破壞和削弱司法的公信力,。如果對醉駕處理“開一個口子”,,公眾也會擔心有權勢的人鉆空子。 另外,,可能會削弱刑法的震懾作用,。“醉駕一律入刑”一旦松動,,使很多人又抱有僥幸心理,,自以為酒量大,喝點酒頭腦還算清醒的,,便在喝過酒之后去開車,。反正只要不出事,就算被逮到了,,也不會入牢,,最多罰點款了事。這種松動必然使醉駕的人越來越多,,總有一天會釀成大禍,,到時后悔就來不及了,。 俗話說,,嚴是愛,松是害,,不管不教要變壞,。“醉駕一律入刑”松動后,,表面上看起來使法律更加人性化,,保護了一些醉駕人員。但這是在縱容一些人醉駕,,不僅是對那些醉駕人員的不負責任,,是對他們家庭的不負責任,更是對廣大民眾的不負責任,。一旦醉駕的變多起來,,因醉駕造成的事故多起來,那可能會產(chǎn)生更大的民怨,,這個場面可能很難控制,。因此,“醉駕一律入刑松動”這個洞不能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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