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學校簽自律公約,,利大于弊
2016-11-11 10:00:19? ?來源:東南網(wǎng)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近日,溫州市民辦教育協(xié)會與當?shù)?6所民辦中小學校長簽署《教師流動自律公約》,,承諾若招聘其他學校尚在合同期內(nèi)的教師,,需賠償對方學校損失費30萬元/人,此舉很快在網(wǎng)上引起熱議,,網(wǎng)友認為此舉逆市場規(guī)律,,不利人才流動。(11月10日新京報) 溫州市民辦教育協(xié)會與當?shù)?6所民辦中小學校長簽署《教師流動自律公約》,,這樣表面上看,,確實不利于人才的流動,很多老師可能只能困在一個學校里干一輩子了,。 但反過來講,,此舉無論對學校、老師,、學生來講,,應該是利大于弊的,。 教書是個良心活,。一個學校要培養(yǎng)一位好的老師確實不容易,有的老師剛從學校里出來,,需要老教師的傳幫帶,,學校要讓他們外出進修、培訓等,,估計要花不少的精力和金錢,。但等自己翅膀長硬了,有的老師為了多拿一些薪水,,就成了“白眼狼”,,投奔到其他學校,這不僅沒有道德,,更是顯得沒有責任心,,不僅給學生做了不好的示范,也使學校不敢花大力氣培養(yǎng)更多的優(yōu)質(zhì)老師,,從而不利用教師隊伍的成長,。 民辦學校上面沒有撥款,教育資金全靠學生繳的費,,本來就十分緊張,,如果學校為了挖所謂的“人才”,把大把大把的錢用在這種惡性競爭上,,那勢必使學校用在教學上的錢會被大大壓縮,,學校的辦學條件等會受到嚴重的影響。另外,還會讓一些老師常常以“走人”要脅逼學校,,使學校管理層沒有更多的精力用在學校管理和抓教育上,,不利于學校教育質(zhì)量的搞高。 學生希望有好的老師,,也希望有穩(wěn)定的老師隊伍,。教學是一個持續(xù)性的過程,通常情況下,,小學老師一般都是從小學一年級送到學生小學畢業(yè),,這期間最好不要更換老師,這樣系統(tǒng)的教育會更有利于學生的成長,。如果教師流動性大,,每換一個老師,學生都會有一個適應的過程,。再說,,老師想著要走,肯定也不會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當中,,這樣勢必會影響學生正常的學習,。 當然,如果老師在某所學校確實感到不能發(fā)揮自己的作用,,那這個《教師流動自律公約》也沒有將其綁死,,雖然在溫州民辦學校間不能流動,但完全可以去報考公辦學?;蛘叩狡渌械膶W校去任教,,也可以選擇其他行業(yè)的工作。當然,,作為學校,,也要最大限度地發(fā)揮教師的特長和作用,在工作上,、生活上多給予他們關心和照顧,,增強老師對學校和學生的感情,只有留住了他們的心,,才能留住他們的身,。 總的來說,溫州民辦教育協(xié)會與當?shù)?6所民辦中小學校長簽署《教師流動自律公約》是件利大于弊的事情,,這樣有利用于學校對教師的培養(yǎng),,有利用老師安心教學,有利用學心安心學習,,有利用民辦教育事情做大做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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