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拐賣假報警要有鐵腕真追責
2015-12-14 09:24:31? ?來源:東南網(wǎng)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12月5日下午,,南寧市解放派出所接到一名覃姓女子報案,。覃某稱,當天下午她應(yīng)一名工友劉某的邀約,帶著年僅3歲的孫子園園一同去逛舊和平商場,,不料趁她不注意的時候,這名昔日工友竟然偷偷抱走孩子,,去向不明,。然而,民警“破案”后卻發(fā)現(xiàn),,“人販”竟然是孩子親媽,,為爭奪孩子撫養(yǎng)權(quán),父方以“孩子被拐”為名報假警,。據(jù)統(tǒng)計,,今年以來,南寧市已發(fā)生多起類似事件,。(12月12日 《南國早報》) 俗話說:“孩子是父母的心頭肉”,。看到孩子被親生母親“騙走”,,父親急切奪回孩子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這是與生俱來的舔犢情深。然而,,以報假警的方式,,爭奪撫養(yǎng)權(quán),卻大為不妥,。一則,,報假警會造成公共資源的巨大浪費。以本案為例,,警方接到報案后,,做出一連串的動作——調(diào)取監(jiān)控錄像,鎖定“嫌疑人”,,連夜驅(qū)車從南寧趕往合浦“救人”,。 然而,,由于是假報警,這些人力,、物力都是在做無用功,。對公共資源而言,無疑是巨大的浪費,。二則,,拐賣兒童話題敏感,報假警很容易在網(wǎng)上大面積傳播,,引起社會恐慌,。 為何離異父母頻頻以小孩“被拐騙”名義爭奪撫養(yǎng)權(quán)?其如意算盤無非是,,首先假借警方之手,,奪回孩子。由于雙方各不相讓,,登門要回孩子,,必然會吃閉門羹。而騙警方出手,,卻可不戰(zhàn)而屈人之兵,,奪回孩子。我國法律規(guī)定:“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huán)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可優(yōu)先取得孩子撫養(yǎng)權(quán)。無疑,,裹挾警方,,就可在孩子的撫養(yǎng)權(quán)爭奪中,獲取先發(fā)優(yōu)勢,。 其次,,假報警可“狐假虎威”,在孩子爭奪中形成心理優(yōu)勢,?!昂⒆颖Pl(wèi)戰(zhàn)”大多是雙方各不相讓的拉鋸戰(zhàn),無疑將警方裹挾其中,,通過警方“破案”要回孩子,,就容易給對方一種自己“有人”的錯覺。在孩子的爭奪中,,這顯然是巨大的心理優(yōu)勢,,甚至可能讓另一方知難而退。因此,即使明知后果很嚴重,,社會影響很惡劣,,可為一己私利,孩子“被拐賣”的假報警,,仍頻頻拉響。 事實上,,假報警之所以頻頻出現(xiàn),,最重要原因就是,假報警都會解釋成父(母)親愛子心切,、舐犢情深,,被理解、被寬容,,最終不了了之,。而這種寬容在現(xiàn)實中往往會演變成縱容,以至人們都不把假報警當回事,。比如本案中,,覃某夫妻在報假警被揭穿后,居然無事一身輕,,甚至一句道歉都沒有,,直接要求“那沒事我們回去上班了”。因此,,對拐賣假報警要有鐵腕真追責,。如此,既能最大限度地維護公共安全和孩子撫養(yǎng)權(quán)的正常分配,,又能讓有限的警力用在“刀刃上”,,豈不一舉兩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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