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早6時50分,,哈爾濱市黃河路與嵩山路交匯處一行人失足墜入馬葫蘆井,,墜井者自行攀爬出井,,但已被井內熱水燙傷。(12月5日 東北網) 又是馬葫蘆傷人事件,,這樣的事每年都在黑龍江上演,,打開搜索引擎輸入“黑龍江馬葫蘆傷人”,相關的新聞報道洋洋灑灑幾十頁,可見這絕對不是一次兩次的偶然,。俗話說“吃一塹,,長一智”,在那么多的“前車之鑒”面前,,按理說馬葫蘆“吃人”的問題,,應該得到足夠的重視和有效的遏制,可是現(xiàn)在看來形勢依然不容樂觀,。 馬葫蘆一而再再而三地“吞車吃人”,,表面上看是對馬葫蘆的日常巡檢不夠,是馬葫蘆蓋缺失或者破損,,可是要往根子上挖,,還是因為管理的失位、追責的不到位,,如果日常能夠織密“防護網”,,很多馬葫蘆“吃人”的悲劇,實際上完全可以避免,。 客觀地說,,為了整治馬葫蘆的問題,相關部門做了大量工作,,2007年僅半年時間哈爾濱一地就發(fā)生了824起馬葫蘆的相關事件,,通過下發(fā)《加強城市地下基礎設施檢查井監(jiān)督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以及成立城市地下基礎設施檢查井監(jiān)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等措施,,現(xiàn)在與那個時候相比較,,馬葫蘆的問題已經得到了好轉。 然而好轉不等于根治,,面對仍時有發(fā)生的馬葫蘆“吃人”問題,,有關部門的工作還任重道遠,有兩件事必須加緊去做:一是給馬葫蘆“上戶口”,,讓各單位認領馬葫蘆,,一旦發(fā)生安全事故,必須對產權單位追責,,這樣相關部門就會加強重視,,想法設法堵住馬葫蘆的“嘴”,不讓馬葫蘆再“為非作歹”,。二是對于無人認領的馬葫蘆進行分類,,已經沒有實際用途的予以回填,仍在使用的由政府統(tǒng)一管理,,嘗試在井蓋下方安裝防護網,,接住不慎滑入井口的行人,,防止井蓋張口“咬傷”行人。 管理走了心,,責任到了位,,誰出了問題誰負責,誰的管理缺失問責誰,,馬葫蘆肯定不敢隨意“張嘴”,,老百姓也才能高高興興出門,安安全全回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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