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保護隱私”成為低保腐敗的借口
2015-07-30 09:19:11? ?來源:東南網(wǎng)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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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名單涉及個人隱私,不能在網(wǎng)上公開,!”日前,,廣東民聲熱線記者致電全省多地民政局,發(fā)現(xiàn)超八成地市未長期公示低保名單,,并得到了如此的答復,。7月28日,廣東省民政廳副廳長駱招群回應表示,,國務院,、省政府早已發(fā)布明文規(guī)定“低保名單必須公開!”(7月29日《南方日報》) 低保名單要不要公開,,這里需要理清一個法律問題:“低保名單是否涉及個人隱私”,?這里面存在著兩個沖突:隱私權與知情權。所謂“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所謂“知情權”是指知悉,、獲取信息的自由與權利,包括從官方或非官方知悉,、獲取相關信息,,是公民作為民事主體所必須享有的人格權的一部分。在一次又一次的普法之后,,民眾的法制意識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有關“隱私權”與“知情權”的沖突也時有發(fā)生,但是根據(jù)二者的司法解釋,,就“低保名單隱私權”而言,,則應采取公眾利益至上原則,優(yōu)先保護公眾的知情權,。 低保名單要不要公布,,還需要理清一個國家政策的問題。國家建立低保制度,是一項國家惠民國策,,是為了幫助低收入家庭,,以小小的心意去減輕他們的生活壓力,得到一點額外的收入補貼,,是為了民眾充分享受改革紅利,。既然是國家政策,就需要“依法行政”,,“低保名單必須公開”是國家“低保政策”明文規(guī)定的,既然是國家政策規(guī)定,,就必須公開,,不公開就屬于“庸政、懶政”,,理應受到追責,。 與低保信息公開不夠相對應的是“低保腐敗”亂象重重。人情保,、關系保,、錯保、漏保,,甚至村干部,、國家工作人員把手也伸向低保,有錢人也“吃低?!?。如武漢市有人存款達26萬被曝仍在吃低保,,江蘇豐縣村支書商孟田等4人因虛報冒領低保金被判刑。 出現(xiàn)“低保腐敗”的現(xiàn)象,,主要原因就在于“低保名單”信息不公開,、不透明,不易接受監(jiān)督,。所以,,以“涉及個人隱私”為由不公開低保名單,這里面存疑太多,,不公開的原因很可能涉及到“低保腐敗”隱私,,是不敢公開! “低?!弊鳛閲一菝駠?,必須公開,必須在陽光下操作,、運行,,公開低保名單是防止“低保腐敗”最有力的防腐劑,當然確因“特殊情況”(比如天災人禍)造成的暫時性“低保戶”,,需要保護個人隱私的,,筆者以為,應該向相關部門申請“保護個人隱私”,,而接受社會監(jiān)督質疑時仍需公開個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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