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中午,,網(wǎng)上瘋傳郫縣發(fā)生“偷娃娃事件”,,小偷被出租車司機當場“識破”,,隨后遭到市民毆打。而被打市民陳清光稱,,他看到一個四五歲的小男孩在路邊哭泣,,想搭出租車送他回家,卻被當成了“人販子”,。而當場“識破”的出租車司機方面稱,,這么做“也是出于一片好心”。(6月28日《華西都市報》) “打拐烏龍”是前不久才熱議過的話題,,如今又一起類似事件再次曝光于媒介,,令人反思。一方面,,反映出社會對于拐賣孩子痛恨到草木皆兵的極端心態(tài),;另一方面,以打拐名義好心下的暴力,,也在制造著傷害,。人販子的確是可恨的,但不是誰都會分辨人販子,??吹搅丝梢芍帲瑧摿晳T報警,,但現(xiàn)實相反,,國人沒有報警的習慣,喜歡“路見不平一聲吼”,。 這樣的教訓不是沒有典型,,如被視為道德頹廢標志的“扶不扶”,便是對老人們集體的不信任,,其結(jié)果是老人摔倒了盼助不能,,而周邊的每一個人都被詬病為冷漠。而頻繁的打拐烏龍事件,,無疑也會讓這種心態(tài)向另一個領域蔓延,。試想,如果好心抱著親屬,、朋友的孩子出門,,以及給予走失孩子以幫助,可能被揍的話,,誰愿意去惹這個麻煩呢,? 莫讓“度人以惡”制造又一個“扶不扶”。我們正在從過去熟人社會漸進成為陌生人社會,,純粹的道德秩序支撐人際信任的作用已經(jīng)變得式微,,“度人以惡”既展示出社會非理性的一面,,更反映出規(guī)則體系配套滯后的一面。對于“打拐”,,既需要公眾保持足夠的理性,,懷疑而不越界,避免誤傷,;更關鍵的是,,別讓“打拐”淪為純粹的群眾運動。公眾的參與應當是公共治理的補充與延伸,,要強調(diào)公共管理機構(gòu)介入的必須性與及時性,。讓種種愛心善意在規(guī)則的導引下,有序合理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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