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綿陽交警部門在城區(qū)多個路口啟用行人闖紅燈自動識別抓拍系統(tǒng),。該系統(tǒng)將在自身裝配的顯示屏上滾動播出行人交通違法行為,。同一路口同一人闖紅燈超過3次,該系統(tǒng)會長期播放這個人的闖紅燈視頻,,超過20次將可能在綿陽城區(qū)多個路口屏幕上同時播放,。(5月7日新京報) 據(jù)綿陽市交警支隊交通設施規(guī)劃管理大隊負責人董波介紹,行人闖紅燈自動識別抓拍系統(tǒng),,是綿陽公安交警部門與本地技術部門自主研發(fā),,并獲得國家專利??戳T這則報道,疑問隨之而來:播放行人闖紅燈的畫面程序是否合法,?是否侵犯個人隱私,?四川綿陽自主研發(fā)的“高大上”抓拍系統(tǒng),能治得了闖紅燈頑疾嗎,? 對政府而言,,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那么,,法律對曝光闖紅燈者有授權嗎?為了慎重起見,,我特地重新學習了一遍道路交通安全法,,從頭至尾沒有找到可以對闖紅燈者進行曝光的條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guī)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關于道路通行規(guī)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換言之,,對闖紅燈者,,交警可以教育,可以罰款,,甚至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就是不可以將其闖紅燈的畫面曝光。 根據(j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立法法修正草案已明確,,將立法權賦予所有設區(qū)的城市。但據(jù)公開報道,,目前四川僅成都市和三州具有地方立法權,,綿陽市暫不在其列。綿陽市警方曝光闖紅燈者的畫面,,顯然是警方自說自話,,說其涉嫌違法并不為過。這以做法,,在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有些不合時宜。 讓闖紅燈者上電視并不新鮮,。早在上世紀90年代,,仇和主政宿遷期間,鐵腕治亂,,在當?shù)仉娨暸_曝光小偷的畫面曾引發(fā)爭議,。近年來,一些地方在治理闖紅燈行為,、欠賬不還的“老賴”過程中,,在電視上、鬧市區(qū)電視屏幕曝光的手段也經常被使用,,甚至被當成經驗推廣,。論效果,雖然有一些,,但總體而言似乎并不太理想,。 為什么不理想?那些“老賴”大多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主顧,,而那些敢于闖紅燈的人當中,,恐怕也是不要臉面的人居多。試想,,一個敢連續(xù)創(chuàng)20次紅燈的人,,假如臉皮不厚怎么可能屢闖紅燈?這樣的人還怕在全市曝光嗎? 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亂闖紅燈當然要治理,也可以利用高科技手段進行抓拍,,但不能離開法律框架,。闖紅燈現(xiàn)象屢禁不止,與現(xiàn)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處罰太輕有關,,也與一些地方由于警力不足,,只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有關,。執(zhí)法有彈性,,法律必然走樣。如果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去執(zhí)行,,亂闖紅燈的行為一定會大為收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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