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直考需要營造公開公正的競爭環(huán)境
2015-04-17 16:21:31?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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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15日召開的全國公安機關改革辦主任座談會上獲悉,今年內,,小型汽車駕駛人自學直考,、自主預約考試、異地考試將展開改革試點,。駕照直考的消息發(fā)布后,,獲得了許多網友的支持和力挺,但也有不少“理智派”擔心“理想很豐滿,現(xiàn)實很骨感”,。(4月17日《華西都市報》) 不少網友之所以發(fā)出“理想很豐滿,,現(xiàn)實很骨感”的感嘆,緣于駕照直考當前存在的諸多不確定因素,,與駕校的既有優(yōu)勢形成強烈的反差,。譬如,在自考者無權上路練車的前提下,,誰來提供價格適中的訓練場所,?如果因此催生“野雞駕校”或“野雞教練”,,而自考者又不得不就范的話,,那與上駕校還有什么區(qū)別呢? 更多的顧慮還與“腐敗”這個詞相關:一直獨占駕考市場的駕校,,顯然不會容忍失去太多的市場份額,,為確保自身的利益最大化,會不會憑著與主管部門的天然“姻緣”,,在駕考的各個環(huán)節(jié)獲得實際上的優(yōu)先權,,而大大擠壓駕照直考的空間呢? 應該說,,由于近些年一些地方屢屢上演的駕考腐敗尚歷歷在目,,上述憂慮并非杞人憂天。若要打好駕照直考這張牌,,借以清除駕考腐敗附著的溫床,,關鍵在于從制度層面及實施細則方面為駕照直考建立綠色通道,確保駕照直考與駕校這兩駕馬車在公平公正的環(huán)境下并駕齊驅,。而當前首要的任務,,就是要解決自考者上路練習及提供訓練場地兩大難題,這是不使駕照直考淪為“水中月”的前提,。 《道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應當使用教練車,,在教練員隨車指導下進行”。這條規(guī)定使自考者上路學駕成為難點,?;庵ㄔ谟冢姸囫{校是否能在新形勢下主動轉型,,降低身價,,實施“陪駕”服務。實際上,,“陪駕”業(yè)務主要目的是現(xiàn)場指導及安全保障,。只要價格公道,,服務熱情,應該會有不錯的市場,。審時度勢,,抓住這個契機,就可以搶占市場先機,,想來駕校的人士應該明白這個道理吧,。 對于不愿接受“陪駕”服務的自考者,顯然急迫需要合適的訓練場地,。這方面可否采取“兩條腿走路”的方法,?一方面出臺優(yōu)惠措施,,吸引民資投建設施相對完善的訓練場,,以適應經濟條件較好人士的學車需求;另一方面國家應按區(qū)域布局規(guī)劃設立規(guī)范而經濟適用的訓練場,,場內要配備一定的技術指導人員及安全保障專業(yè)人員,,收費應控制在微利的程度,達到既確保學車安全,、又讓大多數(shù)人經濟上能夠承受的效果,。 此外,在與駕照直考息息相關的諸如報考程序,、駕考科目設置,、課程輔導、考試規(guī)則,、成績判定等方面都要設立嚴格的準則和細則,,向社會公布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真正做到公平,、公正,、陽光、公開,。 不用諱言的是,,扼制駕考整個環(huán)節(jié)的腐敗,是駕照直考成敗與否的關鍵,。確保各個環(huán)節(jié)自始至終處于外界強有力的監(jiān)督之下,,則是防止腐敗肆虐的重中之重。這個外界,,一是指紀檢部門的全程介入,,二是全社會的監(jiān)督。其重點是預防權錢交易及內外勾結,;其關鍵是讓包括駕照直考與駕校助考在內的整個駕考環(huán)節(jié)始終處于陽光之下運行,。不過,,即便是陽光普照,亦難免會有陰暗的角落,。歷史的教訓證明,,飛蛾撲火的腐敗分子不會自行絕跡,這就需要上下一心,,嚴防死守,,一要有嚴絲合縫的制度兜底,二要有暢通無阻的監(jiān)督舉報渠道,,不給腐敗分子以任何可乘之機,。 尤其是在推行駕照直考的初始階段,更要提防車管部門內部的個別腐敗分子與駕校的某些不法人員勾結起來,,在各個環(huán)節(jié)給自考者設置重重障礙,,迫使自考者知難而退,重返駕校渠道,,從而保住他們在駕考市場的獨家份額,。 其實,通過推行駕照直考,,倒逼駕校的轉型轉向,,與市場成功接軌,達到雙贏的結果,,是理順駕考市場最為理想的目標,。這樣,留給學車人的選項就更多了,,駕考市場的規(guī)范也就逐漸水到渠成了,,這不是一個皆大歡喜的結局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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