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屬違紀被處分的副市長咋沒記性,?
2015-04-14 11:24:47? ?來源:東南網(wǎng)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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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紀委12日通報兩年來查處的7起黨風(fēng)廉政建設(shè)責任追究典型案件,,其中陽江市原副市長陳芝岳去年因市國土資源局違規(guī)公款吃喝受到行政警告處分,,今年4月又因收受紅包禮金等問題受到行政撤職處分,。(4月13日新華網(wǎng)) 去年,,廣東省紀委嚴肅查處了陽江市國土資源局違規(guī)公款吃喝問題,,在處分直接責任人的同時,,對負有領(lǐng)導(dǎo)責任的分管副市長陳芝岳給予了警告處分,。當時,,對于紀委的做法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對,支持者認為,,在“八項規(guī)定”的高壓態(tài)勢下,,一些部門還敢大吃大喝,說明分管領(lǐng)導(dǎo)責任制沒有落實到位,,作為分管副市長應(yīng)當權(quán)利統(tǒng)一,,既然下屬部門的政績屬于發(fā)管副市長,那么下屬部門出的問題,,犯的錯誤,,分管副市長當然也要承擔起合理的責任。而反對者認為,,分管副市長工作千頭萬緒,,下屬部門和單位有幾百個、數(shù)千個,,不可能對每個單位,、每一個人的一舉一動都了如指掌,。吃喝這種事情,中央在“八項規(guī)定”,、“轉(zhuǎn)四風(fēng)”中已有明確的要求,,各部門各單位應(yīng)該自行對照落實,如果出現(xiàn)問題,,各單位領(lǐng)導(dǎo)應(yīng)負主要責任,,不能無限牽連。 下屬部門公款吃喝,,這位副市長被牽連,,不管冤不冤,肯定是個教訓(xùn),。如果這位副市長“長點記性”的話,,可以將“壞事”變成好事,不僅可以檢討一下自己到底有沒有盡到責任,,查一查工作有什么不到位的地方,,在改進工作的同時,也可以更嚴格地要求自己和下屬,。如果借此機會把下屬部門管好了,,把自己管嚴了,各項工作有成效了,,就用事實證明了自己是一位好官員,,也算是對得起曾經(jīng)為他叫屈的社會各界人士。然而,,令人遺憾的是,,這位副市長根本沒長記性,不但沒有管好下屬,,而且自己帶頭違紀,,因收受紅包禮金而被紀委查處,落得個被撤職的可恥下場,。 由此看來,,去年廣東省紀委對這位副市長因責任制沒有落實到位而給予處分一點不冤。陽江市國土局等下屬單位之所以敢違反“八項規(guī)定”用公款吃喝,,關(guān)鍵是這位分管副市長包庇縱容造成的,,是自身不正帶歪的。從這一點上來講,,廣東省紀委給予這位副市長撤職處分還是輕的,。從另方面來說,這位副市長敢在當前形勢下,,還敢收受紅包禮金,,說明他到了“要錢不要命了”的程度了,,我們不得不懷疑他之前有沒有過這種行為?因此,,有關(guān)部門不能對這位副市長一撤了之,,更要查一查他之前做了什么,貪了什么,?從而讓更多的官員從這件事情上長點記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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