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繼曝光國人不文明旅游、不文明乘車等問題之后,,央視再次報道國人的一些不文明行為。昨日,,記者走訪廈門高崎國際機場,,發(fā)現隨著春運客流進入節(jié)前最高峰的同時,一些不文明現象更加凸顯,。(2月16日《廈門日報》) 對廈門高崎國際機場的曝光,,不過是春運中不文明現象的冰山一角。無論是央視辟出的“不文明行為隨手拍”欄目,,還是央廣網報道的南昌鐵路局針對倡導春運文明出行發(fā)起的 “為文明行為點個贊把不文明舉止曬一曬”活動,,其目的是激濁揚清,呼吁民眾共同創(chuàng)造良好的出行環(huán)境,。 站在客觀的角度,,某些旅客出行時在公眾場合的不良表現,拋開個人素養(yǎng)不談,,是工作人員卡控不力,?是相關法規(guī)約束力不夠?還是制度存在漏洞,?筆者認為,,本質上是缺乏契約精神。 一紙票據承載的,,不應該只是運輸方和被運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約定,。說通俗點,,不是你買了票就是上帝,,我的義務就是保證安全正點地把你送到目的地,還應當有對文明契約的明確,、具體的體現,,這是一直以來就缺位的、被忽視掉的,。而這種缺失,,導致在遵循文明出行方面,讓交通運輸部門與旅客之間沒有形成良好的共識,。所以,,“動車吸煙”、“飛機上打手機”等等屢勸不止,危及到交通安全的不文明行為也屢禁不絕,。要讓文明出行成為一種習慣,,就需要讓違規(guī)者付出相應的“代價”。 據了解,,我國將從今年開始分級建立游客旅游不文明檔案,,制定并實施《游客旅游不文明記錄管理辦法》,這是對不文明行為說“不”的措施之一,。所謂《游客旅游不文明記錄管理辦法》,,實際上就等同于不文明游客“黑名單”,游客一旦上了這張“黑名單”,,將會在出境,、出行、進出景區(qū),、入住酒店旅館等方面受到種種限制,,這聽上去和目前銀行與法院所采用的公民征信系統(tǒng),以懲治欠債不還的“司法老賴”有諸多類似之處,。 在文明出行方面,,對每一個旅客的“出格舉措”都應該有記錄,在大數據時代的背景下形成信息共享,,使之與個人利益息息相關,,方能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讓壓力傳遞到不文明旅客身上,,讓其為自身行為“買單”,,才能達到治標治本的療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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