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兆尹 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下發(fā)《關于加快構建現(xiàn)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意見》(簡稱《意見》)和《國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指導標準(2015-2020年)》。文化部,、國家發(fā)改委,、財政部等多部門隨即聯(lián)手部署,力推《意見》貫徹落實,。從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制定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到中辦、國辦印發(fā)《意見》,,公共文化服務迅速成為“熱詞”,,引發(fā)輿論高度矚目和期待。 古人說,,“倉廩實而知禮節(jié),,衣食足而知榮辱”,認為要在物質需求滿足之后,,才考慮文化,、精神方面需求的滿足。現(xiàn)在不同于古代,,公民“吃飯”的同時內(nèi)在地產(chǎn)生“文化”需要,,滿足物質需求和滿足文化、精神需求應當同步,,公共文化服務特別是基本公共文化服務,,與公共安全、公共交通,、義務教育,、基本醫(yī)療、保障性住房等一樣,,都是公民應當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務,,是民生保障不可缺少的基本內(nèi)容,。從公民權利的角度看,文化權利是公民的一項基礎性權利,,以政府之力主導或提供基本公共服務,,構建現(xiàn)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是公民行使文化權利,、實現(xiàn)文化權益的根本保證,。 然而,一段時間以來,,一些地方和單位對公共文化服務投入不足,,保障不力,致使公共文化服務資源分布不均,,供應嚴重匱乏,,甚至出現(xiàn)“空心化”,、“荒漠化”局面,。一些地方不惜投入巨額財政資金,在大城市和中心城區(qū)修建高大巍峨,、美輪美奐的音樂廳,、大劇院,為權貴階層,、精英人群提供“高級”文化享受,;而在中小城市、基層地區(qū)和廣大農(nóng)村,,卻見不到一座像樣的圖書館,、文化館。一些地方在發(fā)展公共文化事業(yè),、提供文化服務方面缺規(guī)劃,、缺思路、缺資金,、缺人才,,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和文化服務幾乎是一片空白,大量粗鄙低俗,、“亂力怪神”或封建糟粕乘虛而入,,污染了群眾包括青少年的心靈,敗壞了社會公德和社會風氣,。這種不合理且嚴重不利的局面亟待改變,。 當前,公共財政要保證并不斷加大對義務教育,、基本醫(yī)療,、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務“硬件”的投入,也要保證并不斷加大對公共文化服務等公共服務“軟件”的投入。這種投入不但要通過公共文化服務立法加以保證,,通過財政預算給予剛性保障和約束,,還要通過大力發(fā)展公共文化服務,深化公共文化服務體制改革,,解決好公共文化服務到底“為誰服務”的問題,。 要解決這個問題,關鍵要把握公共文化服務特別是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的定位,。作為民生保障的基本內(nèi)容,,公共文化服務從內(nèi)容到形式都要面向社會、面向基層,,尊重,、適應和提升普通公眾的文化需求;政府要切實履行投入保障責任,,把公共文化服務打造成不折不扣的民生保障工程,。另一方面,公共文化服務也要引入競爭機制,,借助市場化手段,,鼓勵社會力量、社會資本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培育文化非營利組織,,社會力量、社會資本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公共財政應給予補貼或部分資金投入,。 在基本醫(yī)療服務領域,公立醫(yī)院是基本醫(yī)療服務最主要的提供者,,民營醫(yī)院也可以提供基本醫(yī)療服務,,與公立醫(yī)院競爭醫(yī)保收入,同時重點提供特需醫(yī)療服務,、個性化醫(yī)療服務等“醫(yī)療高消費”,。公共文化服務領域也應遵循這個規(guī)律,國有文化單位是公共文化服務特別是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的主要提供者,,社會力量,、社會資本興辦的文化單位,也可以提供公共文化服務,,與國有文化單位“分享”國家對公共文化服務事業(yè)的投入,,共同做大面向普通大眾的公共文化服務“蛋糕”;同時也向社會提供市場化,、營利性的文化服務,,包括一些高精尖,、“高大上”的演出賽事,主要面向精英人士和高收入,、高消費群體,。 把公共文化服務納入民生保障,確保公共財政對公共文化服務的投入,,讓公益的歸公益,,市場的歸市場,一定能夠做大公共文化服務“蛋糕”,,使依法治國,、“依法興文”真正落到實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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