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公布慣偷照片有何不妥?
2015-01-20 10:56:27?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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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福建福州一民警抓獲一名此前被網友公布照片的慣偷,,隨后公布小偷在派出所照片和其扒竊記錄。辦案女民警稱,,小偷被抓后求情未果,、叫囂稱出來后還會偷,并威脅民警,,無奈之下公布其照片讓公眾監(jiān)督,。事后,,她自感此舉不妥,,遂將照片權限設置為不公開,。(1月20日《南方都市報》) 小偷也有自己的肖像權,、人格尊嚴權等權利,在一個文明的國度里,,這樣的權利需要尊重,,并受到法律保護,。但小偷危害社會治安,,有損公眾安全的行為,,如何依法保護,即如何打擊和懲治小偷,,應該比小偷個人的權利更重要。以前,,有的地方也網曬過小偷圖集,,有的小區(qū)還張貼過小偷照片,目的是提醒市民保護財產安全,,及時發(fā)現(xiàn)小偷,。每遇此事,律師等法律界人士都提出各種質疑,,但恰恰沒有哪個小偷起訴維權,。對于囂張的小偷,我們究竟擔心什么,? 社會治安,、公民權利與小偷的權利,是一種艱難的博弈,。你跟小偷講道理,、講法律,小偷卻在一邊摩拳擦掌,,你用合法手段防小偷,,小偷卻越來越狡猾猖狂。對于不講法律與道德,、不要臉面和自尊的小偷,,公眾和警方想再多的辦法,,都無濟于事,難道要等公眾合法的財產權受到更大的危險,,仍要維護小偷的肖像權,、名譽權? 我們應當用法律的,、道德的眼睛看每一件事,、每一個人,但被侵犯名譽權的小偷,,需要分清事態(tài)大小,、問題輕重,如果在公布小偷照片或懲罰小偷時顧慮太多,,就是迂腐,。我們歡迎小偷站出來,到法院起訴,,提出自己的維權主張,,要求侵犯權益者恢復名譽、賠償損失,。但小偷是不會傻到這種程度,。他們違法犯罪,就已經是道德淪喪,、無視法律威嚴,,公眾和警方還要用農夫心理對蛇,妥當嗎,? 福州民警抓獲的慣偷,,不是一個等閑之輩。小偷除了當場供述偷竊一部手機的事實外,,警方還查詢到福建省內涉及他個人或團伙盜竊舊案57起,,大多以個人偷竊為主。小偷供述,,他從十幾歲開始偷竊,,偷了二十多年,被抓刑事拘留少則幾個月,、多則一兩年,,審訊中男子并無悔意甚至叫囂,“反正坐牢出來還會偷,,有本事抓我一輩子,。”這樣的慣偷,使若干家庭或市民恐慌,,財產受損,,公開小偷的照片與小偷的作惡程度相比,孰輕孰重,,不言自明,。 用法律的眼光對待公布小偷照片的做法,沒有錯,,但對猖狂小偷施予仁人之心,,權利受到侵害者反顯得不好意思,這是不是有些縱容小偷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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