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近日,廣西公安廳通報表揚了玉林市公安局等45個榮獲“2013-2014年度爭創(chuàng)無違法違紀先進公安局”的單位,。記者查閱相關文件發(fā)現(xiàn),,卷入“兩年不抓‘逃犯’”、“在押嫌犯蹊蹺死亡”事件的玉林市公安局及其下屬的福綿分局,、玉州分局均在此次通報表揚之列,。(據1月15日澎湃新聞網) 在“兩年不抓‘逃犯’”鬧劇中,陳氏兄弟被列為網上逃犯,,警方在兩年的時間內卻既不抓捕也不撤銷追逃信息——即使當事人走進派出所交涉,,也不抓捕,。但媒體一予報道,警方卻又立即抓人,。予抓予放全在警方,,是抓是放卻全無理由。而對于法律人士對其程序違法的質疑也始終不作回應,。 在“在押嫌怨蹊蹺死亡”事件中,,嫌犯進了看守所,幾天后便成了醫(yī)院里渾身是傷昏迷不醒的傷員,,最終不治身亡,。尸檢顯示死者身上有鈍器傷,傷從何來,,公安機關卻無法給出合理的解釋,,最終答應給死者家屬賠償,但賠償數額至今未說明,。如果渾身是傷死在醫(yī)院的是警察,,恐怕不出幾天就破案了,一個普通嫌犯如此,,卻成了無頭案,,個中隱情引人猜測。 公安機關沒有結論,,法院沒有判決,,在講究法治的今天,我們當然不能斷定在押嫌犯就是被看守所的民警打死的,,但既然案發(fā)半年有余卻遲遲未破案,,甚至毫無進展且有花納稅人的錢堵死者家屬嘴的嫌疑,說當地公安機關瀆職總不會有錯吧,?瀆職算不算違法違紀,? 這些地方的公安機關心中根本沒有法律,在他們那里,,即使不能將法律玩弄于股掌之間,,就將法律視作無物,任憑別人如何批評,,都裝作視而不見,。既然心中眼中皆無法律,所謂的“無違法違紀先進”的先進又從何說起呢,?難道評選者另有一套關于“先進”的邏輯,?在他們的邏輯里,打死都不承認的違法就不算違法,打死都不承認的違紀就不算違紀,,只要沒有自己承認的違法和違紀,,就是先進。 按照這樣的邏輯,,想評先進,,最關鍵的就是做到違法之后死不承認,實在推脫不掉就使用“拖”字決,,如此一來自然與違法違紀無緣——至少沒有自己承認的違法違紀記錄,。玉林市的這兩家公安分局就是這么干的。只是如此一來,,陳氏兩兄弟倒了霉,,死亡嫌犯及其家屬也倒了霉。至于在這樣的公安局轄下還有多少像他們一樣倒霉的人,,就不得而知了,。 只是,這樣睜著眼說胡話,,對真實存在的問題視而不見的評選,,其意義何在?如果其展現(xiàn)出來的評選邏輯促使公安機關掩蓋矛盾,、胡亂作為甚至胡作非為,,這樣的評選本身就值得質疑,甚至本身就是負能量的,。從這一點上來看,,基層公安機關出現(xiàn)的問題,根子其實在上級公安機關那里,??磥恚瑢@樣的閉著眼評選“先進”的評選者,,也該好好評選一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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