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我國首個“國家憲法日”,《新京報》對民眾憲法意識做了相關調(diào)查,,在1197名受訪者中,,完整讀過憲法的僅15.7%,,完全沒有讀過憲法的有33.2%,而讀過但未讀完的占到51.1%,。(12月4日《新京報》) 囿于調(diào)查樣本有限,,15.7%的數(shù)據(jù)或不能精確反映現(xiàn)實情況,但它基本能真實展現(xiàn)憲法的尷尬——日常生活中,,百姓對憲法不了解,、不關心。甚至于,,如果不是“國家憲法日”這樣一個節(jié)假日的形式推動,,這種尷尬本身都可能不被喚醒,更不可能為人所知,。僅此一點,,便能窺見“國家憲法日”設立的意義,它至少能或多或少地喚醒、強化人們的憲法意識,。 問題在于,,“國家憲法日”一年才一次,且僅有一天時間,,能多大程度增強人們憲法意識須打上問號,;況且,節(jié)假日畢竟只是個形式,,不可能從根本上扭轉百姓“不關心憲法”的實情,。因此,要讓百姓從心底里真正愿意關心,、了解,、學習憲法,還須找到其與百姓生活不可分割的關聯(lián),。 一方面,,憲法其實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憲法的本意是“組織,、確立”的意思,,它規(guī)定國家政權的組織,確立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我國的憲法是人民憲法,最核心訴求在于保障人民福祉?,F(xiàn)實情況也的確如此,,老百姓衣食住行等的物質(zhì)生活,選舉與被選舉,、監(jiān)督政府依法行政,、輿論監(jiān)督等精神方面的權利,都有憲法作為根本保障,。在很多人文社科著作中,,憲法都被視作保障公民權利的基本武器。另一方面,,憲法是百姓監(jiān)督其他法律運行,、政府執(zhí)政、公權力行使正常與否的終極參考標準,。 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擁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法律法規(guī)的運行,,須以不超出憲法效力為前提,。從這個角度看,憲法關涉百姓的諸多權益,是百姓自我保護,、對抗外界不法侵害甚至是與扭曲變異公權力對抗的頂級保護傘,,這就容易破除其在百姓心中“抽象、高高在上,、虛無”的舊有印象,。 既然憲法如此“接地氣”,為何老百姓覺得它“遙不可及”,?除了憲法內(nèi)容的確“高大上”,,不如具體法律法規(guī)來得有趣、實用外,,還因多種因素阻撓了憲法與百姓的關聯(lián),。一是,盡管憲法有著最高的效力,、最大的權威,,但依然不時出現(xiàn)單位或個人“違憲”之舉,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門,、腐敗官員,,將公權力異化成亂作為、謀私利的手段,,傷害了百姓對憲法的尊崇,;二是,一些高校在教授憲法時,,存在“空對空,、虛對虛”的情形,課堂上缺乏個案,、例證,、比較,個別不懂法的教師甚至過度放大憲法的“疏遠感”,,讓其在學生心中的形象是“舅舅不疼姥姥不愛”,。此次調(diào)查顯示,完全沒讀過憲法的受訪者中,,學歷在碩士及以上的比例達到37.7%,,原因或許就在于此。 此外,,許多學習法律的專業(yè)人士偶有忽視憲法,,做出違憲行為,損害了憲法對百姓的“保護”之效,。如法官作出明顯不合理判決,、公安人員違法辦案等,。 作為國家根本大法,憲法實施的重要性毋庸贅言,。此前四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就大篇幅聚焦憲法,不僅提出“依憲執(zhí)政”,,還提出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培養(yǎng)全體國民的“憲法至上”信仰。在“依法治國”成為舉國戰(zhàn)略方針和戰(zhàn)略目標時,,作為萬法之母的憲法,,更應破除阻撓貼近公民、拉近與百姓關聯(lián),,而規(guī)范公權力秩序,、完善高校憲法教學、重塑法律人士對憲法的尊重,,即是題中應有之義,。 至于普通百姓,須明白“依憲治國沒有看客”,,只有了解,、關心和學習憲法,才能更好地融入法治社會,。只有學會用憲法標準檢視政府部門行為,,才能監(jiān)督公職人員作為,規(guī)避扭曲公權力對自身的傷害,。(唐金鳳) 觀點延伸 向憲法宣誓 更要依憲行事 憲法是國家機構產(chǎn)生的合法性來源,,國家機構也必然要受憲法的規(guī)制,要履行憲法賦予的職責與義務,。國家公職人員不但要向憲法宣誓、懂得憲法,,也要了解體現(xiàn)憲法精神的基本法律,,才能依憲依法辦事。 我國憲法規(guī)定了公民人身自由,、合法的私有財產(chǎn)不受侵犯以及一系列的權利和義務,,并在很多法律法規(guī)中都有具體體現(xiàn),比如物權法,、刑事訴訟法,、勞動法、義務教育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 毋庸諱言,,依憲依法辦事,也許會讓國家公職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犯難,。走程序往往耗費時間,,投入大量人力、財力,,還不一定能達到官員心目中的效果,。如果上司的文件、指示與憲法法律相抵觸那就更加麻煩,。因此,,除了向憲法宣誓之外,還必須健全憲法實施和監(jiān)督制度,,讓憲法在實踐中真正管用,。 只有對憲法條文有深切認知,對憲法精神切實的把握,,才能把憲法原則真正落實,,從而讓憲法保障好人民權利,憲法就一定不會僅僅只“熱”這一天,。(新華社記者楊維漢,、鄒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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