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上午,備受關注的復旦大學醫(yī)學院研究生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13年4月,,復旦大學研究生黃洋因舍友林森浩投毒死亡,,年僅28歲。(2月18日《新民晚報》) 隨著一審宣判,,這起令人唏噓不已的校園投毒案的法律程序暫告一段落,,但這并非句號,。“以命償命”固然體現(xiàn)了法律尊嚴,,告慰了逝者之靈,,但一個風華正茂的研究生,,用如此殘忍的方式剝奪了同窗室友的生命,,同時也葬送了自己的未來,留給兩個家庭無限的悲痛,。如何防止類似悲劇發(fā)生,,成為留給我們的思考題。 復旦投毒案并非個例,,近年來各地接連多起校園矛盾引發(fā)的故意傷害案件,,“校園投毒”那個令人生懼的詞匯一再進入公眾視線。遠的不說,,今年1月14日,,廣西某藝術院校兩名同一宿舍的女生突然出現(xiàn)中毒現(xiàn)象,經(jīng)送醫(yī)院檢查,,是亞硝酸鹽中毒,。兩女生的室友曹某落網(wǎng),因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已被批準逮捕,。當“感謝室友不殺之恩”成為網(wǎng)絡流行語,,幾分調侃之外更多的是困惑。為何當初那個睡在我上鋪的兄弟,,卻成了反目成仇的敵人,,彌足珍貴的同學情誼,卻異化為傷害和被傷害的孽緣,? 在法庭上,,說及投毒緣起,林森浩表示,,自己和黃洋并無直接矛盾,,只是彼此間“有些看不慣”,實施投毒行為只是想在愚人節(jié)“整人”,。僅僅因為“看不慣”就可以拿他人當小白鼠,,所謂的“整人”居然是以剝奪生命為代價,如此難以理喻的邏輯思維,,不得不讓人懷疑,,在林森浩的頭腦中,還有沒有大是大非的價值判斷,,懂不懂得尊重他人敬畏生命,? 兩千多年前,,孔子就曾說過,“弟子入則孝,,出則悌,,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余力,則以學文”,,后人由此總結出“先做人后做學問”的道理,。顯然,對于林森浩來說,,盡管進入全國知名的高等學府深造,,卻還沒有學會如何做人,如何與身邊的人相處,。 不過,,我們又無法過于苛責林森浩。在某種意義上講,,他也是畸形教育體系的犧牲品,。從小學、中學到大學,,從校園,、家庭到社會,人們關注和談論的,,除了學習還是學習,。學生們在應試指揮棒的驅使下,跋涉于文山題海,、奔波于教室和輔導班,,卻不曾有人告訴他們,怎樣做一個善良正直的人,,學會愛人和被愛,,如何開展人際交往,處理矛盾糾紛,。經(jīng)歷這樣的成長軌跡,,自私、冷漠也就成為許多大學生的集體表情,。不愿意給他人溫暖的擁抱,,甚至不舍得給幫助自己的人報以微笑。前些年,,十幾名復旦學生和驢友在黃山風景區(qū)登山探險時迷路,,在當?shù)毓蚕拦俦娜λ丫认掳踩撾U,,但黃山風景區(qū)公安局24歲的民警張寧海卻不幸墜崖犧牲。事后,,獲救的復旦學子在網(wǎng)上大談面對媒體如何公關,,沒有人站出來對張寧海的家人表示歉意。 復旦投毒案一審宣判,,對于大學生心理問題的反思和糾偏不能停止,。是時候重拾“先做人后做學問”的古訓了。這不僅需要大學“補課”,,更需要中小學一以貫之的教育引導,,幫助孩子們從小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不僅需要學校和教育部門的努力,,更離不開家長和全社會的參與,關注青少年心智的全面發(fā)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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