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下文簡稱《決定》)全文發(fā)布,,《決定》提到,,“逐步取消學校,、科研院所,、醫(yī)院等單位的行政級別”,。這讓輿論再次關注大學的去行政化問題,。 取消大學的行政級別,,早在2010年頒布的《國家人才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中已明確提出,,但之后就沒有了下文,。對于“逐步取消學校,、科研院所、醫(yī)院等單位的行政級別”,,應該明確時間節(jié)點和路線圖,,否則“逐步”就會變得遙遙無期。 在教改規(guī)劃綱要頒布之后的過去三年,,我們原本是有機會開始取消大學校長行政級別的嘗試的,。比如,新建的南方科技大學,,校長朱清時明確提到“去官化,,去行政化”,宣布學校內部行政人員將沒有行政級別,,可隨后深圳市委組織部出面為南科大公選局級副校長,,這也宣告“去官化,去行政化”遭遇重挫,。對于一所全新舉辦的大學來說,,上級管理部門為何硬要給予套上級別,耐人尋味,。據說,,有級別才能吸引優(yōu)秀人才,,按照這種邏輯,大學將無法去行政化了,。 再比如,,我國從2011年年底開始探索校長公選,教育部選擇了兩所部屬院校公開選拔校長,,本來,,對于新選校長,教育部是完全可以嘗試不再設立級別的——對于“老人”來說,,已有級別再取消面臨的阻力勢必很大——可教育部并沒有這么做,而且,,在所有985高校新任校長,、黨委書記的任命函和新聞宣傳稿中,都會特別強調指出副部長級,,這是淡化行政級別,,還是強化行政級別? 有一種說法是,,學校如果取消行政級別,,將降低教育的地位。這種說法完全不能成立,。教育的地位顯然不能通過級別來體現,,行政級別的存在恰恰是矮化了教育,既嚴重影響學校的獨立性,、自主性,,也使學校官場氣氛濃郁。這種說法盛行,,暴露出管理者,、辦學者并不愿意真正取消學校的行政級別,而是想守住既得利益,?!獙W校有行政級別,對于政府部門來說,,可為一些官員提供升遷的臺階(正廳或副部,,當前不少高校的校長、書記就空降而來),;對于學校的領導來說,,則可一邊是學者、一邊是官員,,行政權,、教育權和學術權通吃,。 為此,有必要明確取消學校行政級別的具體時間節(jié)點,。既然已經意識到行政級別,、官本位對學校辦學的嚴重侵蝕,既然已經做出決定,,要取消行政級別,,那還等什么呢?如果沒有明確的時間節(jié)點,,取消行政級別這類改革就會一拖再拖,,最后拖到不了了之。而且,,對于取消學校,、科研院所、醫(yī)院的行政級別,,適宜采取同步“一刀切”的方式,,不然,就會給學校,、科研院所,、醫(yī)院以拒絕取消的理由——你看,醫(yī)院都沒取消,,為何單獨學校取消,? 這樣的改革,當然會觸及既得利益,,面臨現實的障礙,,但改革的本質,不就是打破既得利益,,進行全新的權力和利益調整嗎,?推進觸及既得利益的改革,不能由既得利益者——包括行政部門,、學校行政領導來制訂改革的方案,,他們必定會強調保留級別對學校發(fā)展的重要性,而應該由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來統一部署改革方案,,并在制訂方案過程中聽取第一線的教師,、學生以及社會、家長的意見,,以高度的緊迫感推進教育去行政化改革,。 當然,取消學校的行政級別,,只是教育去行政化改革的一方面,,除此,,還要深入推進管辦評分離,這次《決定》也提到,,要擴大省級政府教育統籌權和學校辦學自主權,,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這需要中央向地方放權,、政府向學校放權,,學校行政權、教育權和學術權分離,。概而言之,,教育去行政化,就是讓學?;貧w教育本位,,清晰界定政府、學校,、辦學者、教育者權責的過程,。 冰啟(上海 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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