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窗強測酒駕,交警其實不彪悍
zs-bk.com?2012-05-29 09:05? 余以為?來源:南方都市報 我來說兩句
深圳交警凌晨查醉酒駕駛,,一輛寶馬X5被交警攔停后,司機既不下車也不開窗,,交警隔窗勸說半個多小時無效,,于是砸破副駕駛位的車窗,,打開車門進入車內,,經測試證實該司機酒后駕駛。(來源:南方都市報) 交警砸車窗夠“悍”,,但是勸說半個多小時又嫌“窩囊”,。做事要講求效率,執(zhí)法也不例外,。既避免野蠻執(zhí)法,,又顧及執(zhí)法效率,才能體現警察的專業(yè)水準,。那位司機躲在車內不配合酒精測試,,已經屬于醉酒駕駛高度嫌疑對象。他在車內拖延時間,,明顯是等待酒精代謝和揮發(fā)來降低酒精呼吸濃度,,以降低測試值,企圖蒙混過關,,那已經屬于作弊行為,,涉嫌阻礙警察執(zhí)行公務。車窗破裂的損失遠小于法律給予醉酒駕駛的懲罰,,警察不該那么顧忌才對,。 如果躲在車內半個小時成為慣例,會被當成經驗之談在社會上流傳,。半個小時之內可以做很多事情,,借喝水排尿、嚼薄荷糖之類的“補救”措施,,可以明顯改變測試值,,令酒精測試流于形式,。說不定那位不肯打開車窗的司機就是受了此類歪點子的啟發(fā),幸好沒有得逞,,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謬論流傳,。 醉酒駕駛不但危及司機和車上乘客生命,而且危害公共安全,,民眾的抱怨一直是對醉酒駕駛執(zhí)法不力,。去年雖然加重了對醉酒駕駛的懲罰,但是醉駕引發(fā)的惡性車禍各地仍時有發(fā)生,,甚至走出國門,,出口新加坡。這次凌晨突擊檢查,,就是響應濱海大道醉駕飆車致慘烈車禍之后的民眾呼聲,。可見依法嚴懲還不夠,,還需執(zhí)法勤勉作配合,,后者對扭轉社會風氣更重要。 寄望警察提高執(zhí)法效率,,加強執(zhí)法力度,,不等于說忽視警察執(zhí)法過程中存在濫用暴力的現象。某地就出現過警察在查車時,,一槍命中教授心臟的惡性事件,。什么情況下可以開槍,什么情況下避免開槍,,區(qū)分警告,、擊傷、擊斃幾種不同類型的開槍,,應該是每位警察了然于胸的基本知識,,并且清楚錯誤開槍的后果以及責任?;趯I(yè)判斷之下的開槍才能受到鼓勵,。有領導鼓勵警察“敢于開槍”,輿論一片嘩然,,此處用詞如果換成“果斷開槍”就不一樣了,。 警察通常不要求像法官那樣通曉法條和判例,可是警察難免遭遇決定他人生死的場景,,又沒有法庭那種反復申辯,、斟酌的時間,所以肩負的責任不比法官輕,。胸懷利器,,殺心自起,。人們對掌握暴力工具的警察不放心,這是正常的警惕,,不要把這看作是民意對警察的敵視,,應當把這看作民眾對警察提高專業(yè)素質的期待。 警察獨立性和判斷能力都是專業(yè)素養(yǎng)的組成部分,,缺乏自信才會優(yōu)柔寡斷,,當警察富有自信,又對民眾有他信,,執(zhí)法就會雷厲風行起來,。雷厲風行的警察才會贏得社會尊重。 □余以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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