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說方言被開除”不必大驚小怪
www.fjnet.cn?2012-05-18 10:28? 程思明?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上班說句蘇州話,,會被通報批評,,嚴重的甚至還可能被炒魷魚,?昨天,,蘇州某論壇上一篇名為《在公司一不小心嘴里蹦出幾個蘇州話,,飯碗就沒了》的帖子,,吸引了眾多網(wǎng)友的眼球,。向員工頒布“禁講方言令”,,理由是為了融洽同事間的關系,,講方言該不該罰,?律師表示:“說方言就要被開除,沒有任何法律依據(jù),!”(5月17日《揚子晚報》) “說方言”和“炒魷魚”,,本是一對風馬牛不相及的詞匯,,然而,近日卻因蘇州某公司的一紙規(guī)定,,使二者聯(lián)系起來,。“說發(fā)言被開除”更是被一度成為網(wǎng)絡爭議的熱點,。雖然,,這樣的規(guī)定乍聽起來似乎難以理解,但從制定的角度來看,,“規(guī)避地域歧視,,融洽同事關系”的初衷,又何嘗不是一種好的想法,。 蘇州話,,作為吳語的一種,相對于其他方言區(qū),、特別是北方官話區(qū)的人來說,,確實顯得“雞同鴨講、不知所云”,。而對于一個以盈利為目的企業(yè)來說,,如何發(fā)揮員工的潛能,形成強進的團隊精神才是他們提高效益的必要手段,,這樣的條件之下,,看似荒謬的“方言禁令”也就應運而生了。 遺憾的是,,制定禁令的初衷往往被人忽略,,取而代之的卻是個人的喜好使然。誠然,,方言是我國傳統(tǒng)文化的一部分,,但是,在面對眾多人群公眾場合中,,說不說方言完全就形成了個人利益和兼顧公共利益的對立,。但無論從我國個人利益應當服從集體、國家利益的傳統(tǒng)來看,,還是從一個法治國家的公民應有的法律涵養(yǎng)來衡量,,公民在面對公共利益的時候,都應該在個人利益方面作出適當?shù)淖尣?。公共場合該不該說不說方言,,其實也就是考驗人們對公共利益認知的態(tài)度。 “方言禁令”,,對于融洽同事關系來講,,固然不是什么治本之策,,卻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公共場合說方言所產(chǎn)生的一些負面效應。近年來,,隨著中國社會經(jīng)濟的發(fā)展,,越來越多的城市外來人口的增多,一定程度上也為這個城市的發(fā)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然而,在這樣的情形之下,,如果還在公眾場合說方言,,不僅會造成溝通困難,更會讓人產(chǎn)生地域歧視的想法,。而早在2008年,,福建廈門就曾發(fā)生一起因男子聽不懂方言以為被罵,竟操起水果刀刺傷對方的刑事案件,。 所以說,,“方言禁令”無關違背傳統(tǒng)文化的保護,而是融洽城市人口的可行嘗試,。簡單地把“方言禁令”和“員工開除”聯(lián)系起來,,都會失之偏頗。況且,,我們從該公司的規(guī)定來看,,對于那些上班講方言的員工來,只是“依據(jù)影響大小將予以通報批評或者是解除勞動合同”,。顯然,,禁令的最終的目的也不是為了開除員工,而更像是一種警告,。 不可否認,,“方言禁令”的硬性規(guī)定、不近人情與我國法律理念現(xiàn)代化的理念相悖,,仍裹挾著強行制定的人治色彩,。但對于那些力爭加快國際化步伐的城市來說,提倡公民講普通話的做法顯然意義更為明顯,。當然,,對于一些年齡偏大的員工說方言,我們還是應該予以理解和幫助,,這也更能顯示出一種和諧融洽的企業(yè)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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