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對紅酒征收“特別收益金”了
www.fjnet.cn?2012-03-20 15:28? 鄧海建 唐志順?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近日,一項調(diào)查顯示,,進口到岸均價15元的73種紅酒在零售市場的平均價為562.12元,,零售均價約為口岸均價的37.5倍,。據(jù)說,,一個拉菲空瓶都可賣到2000元高價。中國紅酒市場亂象紛呈,。 進口紅酒“癲狂”原因復雜,,既有對洋品牌的過度崇拜,也有權錢曖昧的酒文化濡染,,加之經(jīng)營者的誤導宣傳,,才出現(xiàn)零售價比進口到岸均價高出幾十倍的怪現(xiàn)象。 合理利潤是交易的基本準則,,過度的暴利有悖公平交易原則,。市場是個自由交易的地方,但自由交易并不代表不需要財稅手段的調(diào)節(jié)與監(jiān)管,。面對進口紅酒差價巨大的現(xiàn)實,,工商行政部門當然無法干涉商家的定價權,但完全可以做好兩件事:一是發(fā)布權威信息,,告知消費者洋紅酒的市場真相,,讓消費者在埋單的時候少一些信息不對稱下的沖動與盲從;二是對暴利的洋紅酒征收“特別收益金”,,或可再對此類消費行為加征“消費稅”——因為即便扣除人工等成本之后,,30多倍的利潤也顯然超出了合理利潤的范疇,將暴利部分上繳國家財政,,將之用到公共設施以及還利于民,,也是國際上的基本通則。(福建日報) ——江蘇·鄧海建/文 唐志順/圖 |
- 責任編輯: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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