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性減稅”須念好“減”字訣
zs-bk.com?2012-03-14 09:20? 練洪洋?來源:廣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毋庸諱言,,我國的稅制結構幾乎走進死胡同。有專家用三句話來概括:流轉稅收入占70%,,企業(yè)繳納的稅收占92%以上,,法人直接繳納的稅收占98%。其中流轉環(huán)節(jié)稅賦過高,,是物價高企的重要推手,;企業(yè)繳納比重過大,嚴重壓縮企業(yè)生存空間,。稅制的結構需要調整是無疑的,,問題是如何做好這道經(jīng)濟學難題。結構性減稅如果像過往一樣,,只是在稅種,、稅率上零敲碎打、小修小補,,動動無傷大雅的“微創(chuàng)手術”,,總賬不降反升,達不到“輕徭薄賦”,、還利于民的減稅效果,,便沒有什么意義。 減稅的第一目標是要把稅收實實在在減下來,,舒緩公眾的稅痛,,第二目標才是調整結構。換言之,,應在減稅的過程中,,追求結構性的優(yōu)化和調整。如果結構性減稅難以實現(xiàn)第一目標,,那么應該考慮全面減稅的可能性,。目前,,減稅的條件已經(jīng)具備:一是財政狀況良好,,具備物質條件,二是企業(yè),、公眾有訴求,,三是各階層有共識。因此,,公眾有理由期望政府以更加直接,、更大力度、更廣面積的減稅行動,,給廣大小微企業(yè)松綁,,放水養(yǎng)魚,,給個人減稅,壯大中等收入群體,。 從長計議,,治稅收亂象,必須落實“法定”原則,,征哪些稅,、怎樣征、征多少等應有嚴格的法律依據(jù),。不多收,,不亂收,不能因為“鵝毛”越來越豐就拼命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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